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几周,但现在想到打开网页那一刻,还是能真切感受到当时的迷茫、震惊,继而气愤、无助的情绪。
整个事情,要从一次闲逛 opensea 开始说起。
初见
那是刚开始知道 opensea 平台,上面有很多的 NFT 作品。我随便闲逛,对一个个昂贵的价格瞠目结舌。
一个 jpg 图片就能卖上万元,真的在这里每分每秒的发生着,这是一个什么世界啊(我不懂但我大受震撼.jpg)
我当时还动了小脑袋,这里的交易应该是所有权,我还是可以保存使用的。
想到这里,我就随意逛逛,找了几张好看的图片作为头像,这里就遇到了 Boonji。
上图就是我初次下载的 Boonji 头像。
我一直很奇怪人们会对太空和宇宙有莫名的情缘,*近加入的公司的企业文化就是太空文化,连新出生小表弟的名字也有 “航” 字。我也是在逛的时候就忽然看上了 Boonji 太空人。
哇,真的是很酷的太空人头像,而且很精致,充满细节,并不像比较火的猴子头像、像素头像那样粗糙。
于是就挑选了 2 张,下载保存在了本机。
当时心里想着:看哥帅不帅,我都用上*火、*贵的 NFT 头像了,太酷了!
当然也看了下价格,反正是买不起,看不懂的价格。
结缘
从那之后,就开始关注 NFT 了,UknownDAO 里也有撸空投小组,也加入了 3×3 的新项目,也在微博上关注了一些大 V。
又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发现有个群正在送 NFT,是 ColoredSkulls 的项目,可能是在启动阶段需要人气。
我就拉了另外两位朋友参加,大家一起撸头像。
我*后也撸了两个。不过感觉意犹未尽,于是就又看起了 Boonji,真的帅气啊,我又一次这么感叹。
看了下地板价,大概 5K RMB,当时感觉真的贵啊,于是就在群里吐槽了下。
结果有个朋友说,也还好,也就一手特斯拉。我的内心忽然感觉很认同他的说法(其实也在找认同了)。
但这个金额有点大,我挺难下决心的。于是就一直纠结,吃饭的时候也纠结。
但吃完饭回来的时候,就找了更多理由来说服自己,比如花了钱才能更有动力学习,也没那么多钱只是一手特斯拉。
我的内心已经做了决定要买,于是把基金的钱取出来一部分,并且跟家里打了招呼,然后就是操作了,先是冲到交易所,然后转到钱包。
当钱包的钱终于够了,gas 也足够了,真的是呼了一口气,终于要操作了。我还记得点击 Buy now 之后,一直在转圈,transfer,真的很紧张、激动。
当交易成功时,我在 Profile 里检查了几次,看到落袋为安,真的太开心了。
没错,就是上面这个
从交易成功的几天里,我的心情又发生了很多变化:
- 幻想。我经常幻想 Boonji 项目开始起飞,自己赌这一手是真的赚大了,甚至多年后可以成为宝贵的资产
- 担心。我也看到 DAO 里有很多对 Boonji 的吐槽,运营方多么不负责,已经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但我自认为买入的价格不高
- 盯盘。我也像盯着股票一样经常打开 opensea 看地板价和交易量,只是涨了 0.02,就计算出来其实涨幅是 10% 了
- 自我安慰。也安慰自己,即便赔了,低于买入价,那这个作品本身还是很喜欢的,自己能接受的
我也想到张老师说的,好的财产是可以滋润自身的,我也觉得购买太空人是很开心的事。如果没有那件事的话。
惊魂
那天是周六,一大早就起床坐火车回南京。心情当然是很轻松的了,一边想着马上回家团聚,一边想着 NFT *次投资就已经赚钱了,而且还很喜欢这个作品。
在火车上我还打开电脑看了下今天的 floor price。但其实这个时候,已经出现了意外,只是我没发现罢了。
我发现时候已经是周一早上,我到了公司,例行打开 opensea 看下行情,然后我的太空人呢?!
网络问题?隐藏了?还是被我卖了?什么情况?!
我打开 Activity,里面赫然展示着:transfer,这是什么情况?!
我又打开这个 NFT 的记录,里面清晰的记录着,我买了这个作品,然后后来 Transfer 给了另一个人,这个人又卖掉了!
从时间来看,正是我从福州回南京的那天。
那一刻的心情真的是迷茫、震惊,继而气愤、无助。
除了接受,我还能怎么办呢?!
复盘
差不多半小时后,我就冷静下来了。这件事情无疑说明我的钱包被盗了。然后小偷趁虚而入,转走了我的 Boonji。
而领航猫为什么没转?可能是不知名的 NFT。
我还有什么操作可挽回吗?并没有。虚拟世界就是这样简单直接。追求效率,就会牺牲了一些安全性。
那什么时候我的钱包被盗了,我可能在哪个环节泄露短语?
我回想了下,我在网络中输入短语,只有在那一次:
我在 Discord 中收到了一个机器人消息,我以为是免费空投,抱着这样的幻想打开了一个网页。
然后需要连接?钱包,然后还需要输入密码,输入短语。
我愣了下,不是之前输入过了吗,于是就又复制输入了几次。但提交之后一直提示错误。
我还很奇怪明明是对的,怎么打不开啊?
但我切换到 opensea ,?也还是登陆状态啊?
现在想来,那个网站应该是做了个假的弹窗,然后诱导用户输入短语和密码。
当然背后利用的是用户的贪婪心理,还有小白的无知。
其他骗局
后来回想了下,也有几次骗局,我都差点上钩。
比如遇到几个 3×3 punk 山寨网站,说是 mint 名额有 1100,现在 900+ 了,还不快 mint ?!
我就很犹豫,感觉费用和 gas 挺贵的。
当时就安慰自己,看来是自己认知不够,错过的机会就是不属于自己的机会,于是就退出玩游戏了。
后来才发现人家官网是 com 域名,我登陆的几个是 cc、net,阴差阳错没被骗 ?
收获
现在想想,这种事尽早发生并不算坏事,早点打击一下更有安全意识,而且浇浇水也算冷静下。
整体上一方面是要有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要控制别被欲望和贪婪吞噬。
有下面几个具体建议吧:
- 不要暴露自己的短语。浏览器一般不会需要你再次输入。
- 大额资产用硬件钱包。这是*彻底的保护。
- Discord 中记得关闭 DM(私信),会有一些垃圾信息,如山寨链接等
- 天上不会掉馅饼,即便掉下来的也不是馅饼,而是树叶;
- 任何诱惑前要三思;别被欲望和贪婪控制。
备注:本文不带有任何投资建议;本人目前也不是 Boonji 持有者。
也补上*后的解决方案,小?是不支持更改短语的,于是我就索性新注册了一个钱包,把之前的 NFT 和其他资产转到了新钱包(不足 gas 的留下了),然后继续数字生涯。
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新旅程的学费。于是整理出来,希望这个学费能给更多人提供帮助。
*后,也奉上一张 meme~
异次元曾在 2018 年发布过《全套 iPhone X 透明外壳透视壁纸下载》,可以让你的手机秒变 “透明外壳”,由于效果相当个性酷炫,很有那种黑客以及科幻感,喜欢的人很多。
而*近,随着国外大神拆解了*新的 iPhone 13 系列以及 Apple Watch S7 后,我们也终于迎来了 iPhone 13 系列的手机拆解透视壁纸了!而这次还有设计师专门将这套拆解照片做成「矢量版壁纸」,拥有更多风格选择。一张壁纸让你的手机 / 手表在亮屏瞬间成为全场*靓的仔……
「 前往查看原文…. 」
异次元还有这些值得一看:
异次元正版数字商城 | 异次元首页 | 微信公众号 | iPcFun | 关注微博 | 软件精选
(2021年12月15日)
国家统计局
11月份,面对复杂严峻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多发等多重挑战,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保供稳价和助企纾困力度,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工农业生产稳中有升,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国际收支继续改善,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发展韧性不断增强,经济运行总体稳定。
一、粮食产量再创新高,工业生产持续回升
全国秋粮再获丰收,产量10178亿斤,比上年增加191亿斤,增长1.9%。全年全国粮食产量再创新高,达到13657亿斤,比上年增加267亿斤,增长2.0%,连续7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比上月加快0.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4%,比上月加快0.2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37%。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制造业增长2.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1%。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1%,比上月加快0.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2.9%。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12.0%、27.9%、11.9%。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股份制企业增长4.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9%;私营企业增长3.9%。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1%,两年平均增长6.1%。11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1%。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1650亿元,同比增长42.2%,两年平均增长19.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7.01%,同比提高1.04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总体恢复,新兴服务业较快发展
11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3.1%,比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6%,比上月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12.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产指数增长7.7%。1-11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14.0%,两年平均增长6.0%。1-10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1%;两年平均增长10.6%,与1-9月份持平。11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1.1%,其中与制造业活动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
三、市场销售稳中有缓,网上零售较为活跃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043亿元,同比增长3.9%,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4.4%,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2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5337亿元,同比增长3.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706亿元,同比增长4.8%。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6200亿元,同比增长4.8%;餐饮收入4843 亿元,同比下降2.7%。基本生活消费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饮料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5.5%、14.8%。升级类消费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8.1%、8.2%。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9554亿元,同比增长13.7%,两年平均增长4.0%。1-11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18749亿元,同比增长15.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8056亿元,同比增长13.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5%,比1-10月份提高0.8个百分点。
四、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加快
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94082亿元,同比增长5.2%,比1-10月份回落0.9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3.9%,比1-10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11月份环比增长0.19%。分领域看,1-11月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0.5%,制造业投资增长13.7%,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6.0%。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581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两年平均增长3.1%;商品房销售额161667亿元,同比增长8.5%,两年平均增长7.8%。分产业看,*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5%。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7%;两年平均增长3.8%,与1-10月份持平。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6.6%;两年平均增长14.2%,比1-10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2.2%、6.4%。高技术制造业中,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6.1%、24.7%;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检验检测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47.5%、14.8%。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10.3%,两年平均增长10.8%;其中卫生投资、教育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6.6%、9.5%。
五、货物进出口增势良好,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11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7164亿元,同比增长20.5%。其中,出口20885亿元,增长16.6%;进口16279亿元,增长26.0%。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4607亿元。1-11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53903亿元,同比增长22.0%。其中,出口195763亿元,增长21.8%;进口158140亿元,增长22.2%。1-11月份,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1.6%,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8.5%,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21.2%,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9%。
六、城镇就业不断增加,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11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7万人,超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本地户籍人口调查失业率为5.1%,外来户籍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8%。16-24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14.3%,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3%,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与上月持平。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8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稳定,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涨幅回落
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3%,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4%。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1.7%,衣着价格上涨0.5%,居住价格上涨1.7%,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5%,交通通信价格上涨7.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3.0%,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6%,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6%。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价格同比下降32.7%,粮食价格上涨1.5%,鲜果价格上涨4.1%,鲜菜价格上涨30.6%。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1-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
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12.9%,涨幅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环比持平。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17.4%,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0%。1-1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上涨7.9%、10.7%。
总的来看,11月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但也要看到,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制约仍然较多。下一步,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做到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有机结合,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6)根据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7)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2021年1-11月份主要指标数据
指 标
11月
1-11月
*对量
同比增长
(%)
*对量
同比增长
(%)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3.8
…
10.1
(一)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
6.2
…
5.1
制造业
…
2.9
…
10.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1.1
…
11.9
(二)分经济类型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3.6
…
8.5
其中:股份制企业
…
4.5
…
10.4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1.9
…
9.5
其中:私营企业
…
3.9
…
10.9
(三)主要行业增加值
纺织业
…
-3.5
…
1.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0.9
…
8.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4.0
…
8.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1.2
…
1.6
通用设备制造业
…
2.8
…
13.8
汽车制造业
…
-4.7
…
5.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3.6
…
1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9.4
…
18.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3.5
…
16.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1
…
11.3
(四)主要产品产量
发电量(亿千瓦时)
6540
0.2
73827
9.2
生铁 (万吨)
6173
-16.6
79623
-4.2
粗钢 (万吨)
6931
-22.0
94636
-2.6
钢材 (万吨)
10103
-14.7
122333
1.0
水泥 (万吨)
19958
-18.6
217260
-0.2
原油加工量(万吨)
5964
2.2
64479
4.9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535
-0.7
5911
6.3
原煤(万吨)
37084
4.6
367427
4.2
焦炭(万吨)
3385
-17.4
42839
-1.6
硫酸(折100%) (万吨)
757
-2.4
8556
6.0
烧碱(折100%) (万吨)
333
-2.6
3496
4.2
乙烯 (万吨)
231
2.7
2572
19.7
化学纤维 (万吨)
566
-2.7
6139
10.3
平板玻璃 (万重量箱)
8359
-0.5
92999
8.4
微型计算机设备 (万台)
4233
7.5
42265
24.0
集成电路 (亿块)
301
11.9
3295
37.1
汽车 (万辆)
267.3
-7.1
2364.4
5.3
其中:轿车 (万辆)
99.3
-5.6
865.5
5.9
(五)产品销售率(%)
97.0
-1.4
(百分点)
97.7
-0.2
(百分点)
(六)出口交货值(亿元)
13855
12.6
130308
17.8
二、服务业生产指数
…
3.1
…
14.0
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亿元)
…
…
494082
5.2
其中:民间投资
…
…
281027
7.7
分产业
*产业
…
…
12926
9.3
第二产业
…
…
151028
11.1
第三产业
…
…
330128
2.5
四、房地产开发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
…
137314
6.0
其中:住宅
…
…
103587
8.1
办公楼
…
…
5438
-6.1
商业营业用房
…
…
11520
-3.1
(二)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
…
959654
6.3
其中:住宅
…
…
679540
6.5
办公楼
…
…
37126
2.3
商业营业用房
…
…
89648
-1.9
(三)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
…
182820
-9.1
其中:住宅
…
…
135017
-8.4
办公楼
…
…
4713
-19.3
商业营业用房
…
…
12936
-20.2
(四)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
…
68754
16.2
其中:住宅
…
…
49582
16.2
办公楼
…
…
2217
16.8
商业营业用房
…
…
6054
4.8
(五)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
…
158131
4.8
其中:住宅
…
…
139156
4.4
办公楼
…
…
2827
2.0
商业营业用房
…
…
7530
-2.6
(六)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
…
161667
8.5
其中:住宅
…
…
145597
9.3
办公楼
…
…
3950
-3.0
商业营业用房
…
…
8075
-2.2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
(亿元)
…
…
183362
7.2
其中:国内贷款
…
…
21640
-10.8
利用外资
…
…
90
-41.7
自筹资金
…
…
59378
4.8
定金及预收款
…
…
67156
17.0
个人按揭贷款
…
…
29633
9.8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
…
18287
-11.2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
…
50165
1.8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41043
3.9
399554
13.7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6031
4.2
147516
14.9
(一)按经营地分
城镇
35337
3.7
346316
13.8
乡村
5706
4.8
53239
13.3
(二)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843
-2.7
42054
21.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880
-0.3
9413
26.7
商品零售
36200
4.8
357501
12.8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5151
4.5
138103
14.2
粮油、食品类
1552
14.8
15098
10.7
饮料类
261
15.5
2564
21.2
烟酒类
432
13.3
4262
23.3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484
-0.5
12363
14.9
化妆品类
571
8.2
3678
15.3
金银珠宝类
270
5.7
2756
34.1
日用品类
782
8.6
6647
13.9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1105
6.6
8418
12.2
中西药品类
545
9.3
5220
9.9
文化办公用品类
496
18.1
3707
20.2
家具类
167
6.1
1494
16.9
通讯器材类
825
0.3
5793
16.3
石油及制品类
1940
25.9
18843
21.7
汽车类
3777
-9.0
39215
9.7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200
14.1
1753
22.2
六、进出口(亿元)
进出口总额
37164
20.5
353903
22.0
出口额
20885
16.6
195763
21.8
进口额
16279
26.0
158140
22.2
七、居民消费价格
…
2.3
…
0.9
食品烟酒
…
1.7
…
-0.3
衣着
…
0.5
…
0.2
居住
…
1.7
…
0.8
生活用品及服务
…
0.5
…
0.3
交通通信
…
7.6
…
4.1
教育文化娱乐
…
3.0
…
1.8
医疗保健
…
0.6
…
0.4
其他用品及服务
…
-0.6
…
-1.4
八、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
12.9
…
7.9
生产资料
…
17.0
…
10.4
采掘
…
60.5
…
33.5
原材料
…
25.0
…
15.4
加工
…
10.1
…
6.5
生活资料
…
1.0
…
0.3
食品
…
1.6
…
1.4
衣着
…
1.2
…
-0.3
一般日用品
…
1.4
…
0.4
耐用消费品
…
0.1
…
-0.7
九、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
17.4
…
10.7
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2.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3.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图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3.8%(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比2019年同期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5.4%。从环比看,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37%。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1%,两年平均增长6.1%。
分三大门类看,11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制造业增长2.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1%。
分经济类型看,11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股份制企业增长4.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9%;私营企业增长3.9%。 分行业看,11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29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7.0%,纺织业下降3.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0.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4.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11.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1.2%,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8%,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4.0%,汽车制造业下降4.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3.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9.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3.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0.1%。
分产品看,11月份,612种产品中有283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钢材10103万吨,同比下降14.7%;水泥19958万吨,下降18.6%;十种有色金属535万吨,下降0.7%;乙烯231万吨,增长2.7%;汽车267.3万辆,下降7.1%,其中,新能源汽车47.7万辆,增长112.0%;发电量6540亿千瓦时,增长0.2%;原油加工量5964万吨,增长2.2%。
11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0%,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385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2.6%。
2021年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
11月
1—11月
*对量
同比增长
(%)
*对量
同比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3.8
…
10.1
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
6.2
…
5.1
制造业
…
2.9
…
10.4
其中:高技术制造业
…
15.1
…
19.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1.1
…
11.9
分经济类型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3.6
…
8.5
其中:股份制企业
…
4.5
…
10.4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1.9
…
9.5
其中:私营企业
…
3.9
…
10.9
主要行业增加值
农副食品加工业
…
7.0
…
7.9
食品制造业
…
9.0
…
7.9
纺织业
…
-3.5
…
1.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0.9
…
8.5
医药制造业
…
17.0
…
26.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0
…
7.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4.0
…
8.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1.2
…
1.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2
…
4.4
金属制品业
…
3.5
…
17.5
通用设备制造业
…
2.8
…
13.8
专用设备制造业
…
4.0
…
13.3
汽车制造业
…
-4.7
…
5.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3.6
…
1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9.4
…
18.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3.5
…
16.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1
…
11.3
主要产品产量
布(亿米)
37
2.8
357
8.5
硫酸(折100%)(万吨)
757
-2.4
8556
6.0
烧碱(折100%)(万吨)
333
-2.6
3496
4.2
乙烯(万吨)
231
2.7
2572
19.7
化学纤维(万吨)
566
-2.7
6139
10.3
水泥(万吨)
19958
-18.6
217260
-0.2
平板玻璃(万重量箱)
8359
-0.5
92999
8.4
生铁(万吨)
6173
-16.6
79623
-4.2
粗钢(万吨)
6931
-22.0
94636
-2.6
钢材(万吨)
10103
-14.7
122333
1.0
十种有色金属(万吨)
535
-0.7
5911
6.3
其中:原铝(电解铝)(万吨)
310
-1.8
3545
5.7
金属切削机床(万台)
5
2.1
54
29.9
工业机器人(套)
31915
27.9
330098
49.0
汽车(万辆)
267.3
-7.1
2364.4
5.3
其中:轿车(万辆)
99.3
-5.6
865.5
5.9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万辆)
103.6
-4.9
861.4
6.9
其中:新能源汽车(万辆)
47.7
112.0
319.3
155.0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万千瓦)
1713
1.9
14040
7.0
微型计算机设备(万台)
4233
7.5
42265
24.0
移动通信手持机(万台)
16023
3.9
145531
5.6
其中:智能手机(万台)
12457
8.0
111973
7.5
集成电路(亿块)
301
11.9
3295
37.1
原煤(万吨)
37084
4.6
367427
4.2
焦炭(万吨)
3385
-17.4
42839
-1.6
原油(万吨)
1631
2.7
18248
2.5
原油加工量(万吨)
5964
2.2
64479
4.9
天然气(亿立方米)
177
4.4
1860
8.9
发电量(亿千瓦时)
6540
0.2
73827
9.2
火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4645
-2.5
52227
9.9
水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901
-1.9
11134
-2.2
核能发电量(亿千瓦时)
336
4.1
3702
11.9
风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516
27.7
5066
29.2
太阳能发电量(亿千瓦时)
142
22.7
1696
13.9
产品销售率(%)
97.0
-1.4(百分点)
97.7
-0.2(百分点)
出口交货值(亿元)
13855
12.6
130308
17.8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和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1年11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20年
11月
0.56
12月
0.62
2021年
1月
0.64
2月
0.63
3月
0.61
4月
0.51
5月
0.49
6月
0.50
7月
0.23
8月
0.30
9月
0.05
10月
0.39
11月
0.37
6、两年平均增速说明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94082亿元,同比增长5.2%;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7.9%,两年平均增长3.9%。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81027亿元,同比增长7.7%。从环比看,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19%。
分产业看,*产业投资12926亿元,同比增长9.3%;第二产业投资151028亿元,增长11.1%;第三产业投资330128亿元,增长2.5%。
第二产业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1.2%。其中,采矿业投资增长7.3%,制造业投资增长13.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0.2%。
第三产业中,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0.5%。其中,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2.1%,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下降1.6%,道路运输业投资下降0.3%,铁路运输业投资下降1.7%。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增长6.6%,中部地区投资增长11.0%,西部地区投资增长4.4%,东北地区投资增长5.7%。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投资同比增长4.9%,港澳台商企业投资增长15.5%,外商企业投资增长3.8%。
2021年1—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主要数据
指 标
2021年1—11月份
同比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5.2
其中:国有控股
3.0
其中:民间投资
7.7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
9.5
设备工器具购置
-3.7
其他费用
-1.6
分产业
*产业
9.3
第二产业
11.1
第三产业
2.5
分行业
农林牧渔业
9.2
采矿业
7.3
制造业
13.7
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
19.5
食品制造业
8.3
纺织业
12.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6.6
医药制造业
11.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5
金属制品业
12.1
通用设备制造业
11.4
专用设备制造业
25.3
汽车制造业
-3.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3.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4.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1.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
其中:铁路运输业
-1.7
道路运输业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
其中:水利管理业
2.1
公共设施管理业
-1.6
教育
9.5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
分注册类型
其中:内资企业
4.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5.5
外商投资企业
3.8
注:此表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国有控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投资项目都属于国有控股。
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依据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执行。划分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是依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分类及代码的通知》(国统办字〔1999〕2号)执行。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基层统计单位均要填报登记注册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由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企业或个体经营单位填报。已在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登记的,按登记注册类型填报,未登记的,按投资者的登记注册类型或有关文件的规定填报。
其中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2.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程序,对2020年11月份以来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1年11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年 度
月 份
环比增速(%)
2020年
11月
0.15
12月
0.12
2021年
1月
0.22
2月
0.15
3月
0.17
4月
0.26
5月
0.01
6月
0.09
7月
0.05
8月
0.14
9月
0.15
10月
0.15
11月
0.19
7.同比增速说明
根据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去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8.两年平均增速说明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7314亿元,同比增长6.0%;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13.2%,两年平均增长6.4%。其中,住宅投资103587亿元,增长8.1%。
1—11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72483亿元,同比增长5.8%;中部地区投资28674亿元,增长10.2%;西部地区投资30959亿元,增长4.1%;东北地区投资5199亿元,下降0.9%。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596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79540万平方米,增长6.5%。房屋新开工面积182820万平方米,下降9.1%。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35017万平方米,下降8.4%。房屋竣工面积68754万平方米,增长16.2%。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9582万平方米,增长16.2%。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828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2%;土地成交价款14519亿元,增长4.5%。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11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581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6.2%,两年平均增长3.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4.4%,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2.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2.6%。商品房销售额161667亿元,增长8.5%;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16.3%,两年平均增长7.8%。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9.3%,办公楼销售额下降3.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2.2%。
1—11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650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8%;销售额92313亿元,增长11.8%。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4727万平方米,增长9.0%;销售额33218亿元,增长11.1%。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2515万平方米,增长1.2%;销售额31475亿元,增长0.7%。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5844万平方米,下降7.5%;销售额4660亿元,下降11.0%。
11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0165万平方米,比10月末减少3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99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14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26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83362亿元,同比增长7.2%;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14.2%,两年平均增长6.9%。其中,国内贷款21640亿元,下降10.8%;利用外资90亿元,下降41.7%;自筹资金59378亿元,增长4.8%;定金及预收款67156亿元,增长17.0%;个人按揭贷款29633亿元,增长9.8%。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11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0.51。
表1 2021年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指标
*对量
同比增长(%)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137314
6.0
其中:住宅
103587
8.1
办公楼
5438
-6.1
商业营业用房
11520
-3.1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959654
6.3
其中:住宅
679540
6.5
办公楼
37126
2.3
商业营业用房
89648
-1.9
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182820
-9.1
其中:住宅
135017
-8.4
办公楼
4713
-19.3
商业营业用房
12936
-20.2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68754
16.2
其中:住宅
49582
16.2
办公楼
2217
16.8
商业营业用房
6054
4.8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18287
-11.2
土地成交价款(亿元)
14519
4.5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158131
4.8
其中:住宅
139156
4.4
办公楼
2827
2.0
商业营业用房
7530
-2.6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161667
8.5
其中:住宅
145597
9.3
办公楼
3950
-3.0
商业营业用房
8075
-2.2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50165
1.8
其中:住宅
22280
1.0
办公楼
3702
-1.6
商业营业用房
12720
-1.7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亿元)
183362
7.2
其中:国内贷款
21640
-10.8
利用外资
90
-41.7
自筹资金
59378
4.8
定金及预收款
67156
17.0
个人按揭贷款
29633
9.8
表2 2021年1—11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地 区
投资额
(亿元)
同比增长
(%)
住 宅
住 宅
全国总计
137314
103587
6.0
8.1
东部地区
72483
53067
5.8
7.3
中部地区
28674
23225
10.2
13.6
西部地区
30959
23294
4.1
5.9
东北地区
5199
4001
-0.9
1.5
表3 2021年1—11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销售情况
地 区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销售额
*对数
(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
(%)
*对数
(亿元)
同比增长
(%)
全国总计
158131
4.8
161667
8.5
东部地区
65044
5.8
92313
11.8
中部地区
44727
9.0
33218
11.1
西部地区
42515
1.2
31475
0.7
东北地区
5844
-7.5
4660
-11.0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包含了随机因素,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每月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6.两年平均增速说明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043亿元,同比增长3.9%;比2019年11月份增长9.0%,两年平均增速为4.4%。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7266亿元,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实际增长0.5%。从环比看,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22%。
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9554亿元,同比增长13.7%,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8.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60339亿元,增长14.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5337亿元,同比增长3.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706亿元,增长4.8%。1—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46316亿元,同比增长13.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3239亿元,增长13.3%。
按消费类型分,11月份,商品零售36200亿元,同比增长4.8%;餐饮收入4843亿元,同比下降2.7%。1—11月份,商品零售357501亿元,同比增长12.8%;餐饮收入42054亿元,增长21.6%。
1—11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18749亿元,同比增长15.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8056亿元,增长13.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5%;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8.8%、11.1%和13.1%。
2021年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11月
1—11月
*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1043
3.9
399554
13.7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37266
5.4
360339
14.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6031
4.2
147516
14.9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98056
13.2
按经营地分
城镇
35337
3.7
346316
13.8
乡村
5706
4.8
53239
13.3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843
-2.7
42054
21.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880
-0.3
9413
26.7
商品零售
36200
4.8
357501
12.8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5151
4.5
138103
14.2
粮油、食品类
1552
14.8
15098
10.7
饮料类
261
15.5
2564
21.2
烟酒类
432
13.3
4262
23.3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484
-0.5
12363
14.9
化妆品类
571
8.2
3678
15.3
金银珠宝类
270
5.7
2756
34.1
日用品类
782
8.6
6647
13.9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1105
6.6
8418
12.2
中西药品类
545
9.3
5220
9.9
文化办公用品类
496
18.1
3707
20.2
家具类
167
6.1
1494
16.9
通讯器材类
825
0.3
5793
16.3
石油及制品类
1940
25.9
18843
21.7
汽车类
3777
-9.0
39215
9.7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200
14.1
1753
22.2
注: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20年11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1年11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20年
11月
1.23
12月
0.74
2021年
1月
-0.20
2月
0.79
3月
0.69
4月
0.01
5月
0.66
6月
0.41
7月
-0.25
8月
0.33
9月
0.29
10月
0.40
11月
0.22
5.两年平均增速说明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产品生产同比均保持增长。其中,原煤增长4.6%,原油增长2.7%,天然气增长4.4%,发电量增长0.2%。与上月比,原煤、天然气生产增速加快,原油生产基本平稳,电力生产增速回落。
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及相关情况
原煤生产有所加快。随着增产保供政策持续推进,11月份,生产原煤3.7亿吨,同比增长4.6%,增速比上月加快0.6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6.1%,两年平均增长3.0%,日均产量1236万吨。进口煤炭3505万吨,同比增长198.1%。
1—11月份,生产原煤36.7亿吨,同比增长4.2%,比2019年同期增长4.6%,两年平均增长2.3%;进口煤炭2.9亿吨,同比增长10.6%。
11月26日,秦*岛港5500大卡、5000大卡和4500大卡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分别为每吨986元、891元和792元,比10月29日分别回落216元、205元和169元。
原油生产基本平稳,加工量由降转增。11月份,生产原油1631万吨,同比增长2.7%,增速比上月放缓0.3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3.9%,两年平均增长1.9%,日均产量54.4万吨;加工原油5964万吨,同比增长2.2%,增速由负转正,上月为下降3.0%,比2019年同期增长5.5%,两年平均增长2.7%,日均加工198.8万吨。
1—11月份,生产原油18248万吨,同比增长2.5%,比2019年同期增长4.2%,两年平均增长2.1%;加工原油64479万吨,同比增长4.9%,比2019年同期增长8.2%,两年平均增长4.0%。
原油进口降幅收窄,国际原油价格下跌。11月份,进口原油4179万吨,同比下降7.9%,降幅比上月收窄3.1个百分点;1—11月份,进口原油46684万吨,同比下降7.3%。11月29日,布伦特原油现货离岸价格为73.3美元/桶,比10月29日下跌11.7%。
天然气生产加快。11月份,生产天然气17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4%,增速比上月加快3.9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16.7%,两年平均增长8.0%,日均产量5.9亿立方米。
1—11月份,生产天然气186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9%,比2019年同期增长19.0%,两年平均增长9.1%。
天然气进口有所放缓。11月份,进口天然气1073万吨,同比增长16.8%,增速比上月放缓8.7个百分点。1—11月份,进口天然气10976万吨,同比增长21.8%。
二、电力生产情况
电力生产增速继续回落。11月份,发电65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2%,增速比上月回落2.8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7.0%,两年平均增长3.5%,日均发电218亿千瓦时。1—11月份,发电738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2%,比2019年同期增长11.3%,两年平均增长5.5%。
分品种看,11月份,火电由增转降,水电降幅收窄,核电增速放缓,风电、太阳能发电增速加快。其中,火电同比下降2.5%,上月为增长5.2%,两年平均增长1.9%;水电下降1.9%,降幅比上月收窄10.0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4.5%;核电增长4.1%,增速比上月放缓12.8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6%;风电增长27.7%,比上月加快4.2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6.3%;太阳能发电增长22.7%,比上月加快22.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3.7%。
附注
1.指标解释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2.统计范围
报告中的产量数据统计口径均为规模以上工业,其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3.数据来源
进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其中11月份数据为快讯数据;煤炭价格数据来源于中国煤炭市场网;原油价格数据来源于美国能源信息署(EIA)。
4.天然气单位换算关系:1吨约等于1380立方米。
5.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表1:2021年11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北 京
100.3
105.4
106.4
唐 山
99.7
98.6
102.0
天 津
99.4
103.0
103.7
秦 * 岛
99.6
97.3
98.6
石 家 庄
98.8
99.2
100.7
包 头
99.5
101.0
102.1
太 原
99.5
97.7
97.2
丹 东
99.8
102.7
105.4
呼和浩特
99.5
99.3
101.5
锦 州
99.5
103.7
106.2
沈 阳
99.6
102.8
104.7
吉 林
99.6
101.7
103.1
大 连
99.8
105.3
107.1
牡 丹 江
99.5
98.5
97.9
长 春
99.7
100.9
101.9
无 锡
99.7
104.4
107.0
哈 尔 滨
99.3
98.3
98.4
徐 州
99.8
104.3
108.3
上 海
100.2
104.0
105.7
扬 州
99.2
105.1
107.6
南 京
99.5
103.9
105.7
温 州
99.9
103.7
105.6
杭 州
100.5
104.7
106.0
金 华
99.7
104.8
106.6
宁 波
99.7
103.5
105.3
蚌 埠
99.7
101.7
103.8
合 肥
99.7
104.0
105.9
安 庆
99.8
99.1
98.8
福 州
99.6
104.2
105.7
泉 州
99.5
105.0
107.3
厦 门
99.4
104.3
106.4
九 江
99.6
102.5
103.4
南 昌
99.6
101.2
100.8
赣 州
99.9
102.3
104.2
济 南
99.5
105.0
104.7
烟 台
99.7
101.3
103.7
青 岛
99.7
104.7
106.1
济 宁
99.6
105.9
110.1
郑 州
99.4
102.4
102.1
洛 阳
99.8
103.5
104.6
武 汉
99.2
104.3
106.2
平 顶 山
99.6
102.1
103.6
长 沙
100.2
107.5
109.1
宜 昌
99.8
102.6
104.3
广 州
99.4
106.3
109.3
襄 阳
99.3
102.3
104.3
深 圳
100.0
103.4
104.9
岳 阳
100.3
98.0
98.4
南 宁
99.9
102.1
104.1
常 德
99.8
97.8
96.6
海 口
99.5
104.5
106.1
韶 关
99.8
100.9
101.4
重 庆
99.8
108.0
109.8
湛 江
99.6
100.6
101.8
成 都
99.8
102.6
104.9
惠 州
100.1
101.4
104.5
贵 阳
98.9
101.1
102.7
桂 林
99.5
99.8
99.9
昆 明
100.0
99.8
102.2
北 海
99.5
98.5
96.8
西 安
100.2
107.4
110.2
三 亚
100.7
105.3
108.0
兰 州
99.6
103.5
105.6
泸 州
99.3
96.7
97.0
西 宁
99.5
105.5
108.7
南 充
99.3
98.4
97.7
银 川
100.3
107.7
113.6
遵 义
99.5
100.3
100.4
乌鲁木齐
99.5
102.6
104.4
大 理
99.0
95.8
96.4
表2:2021年11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北 京
99.8
108.1
110.7
唐 山
100.2
99.4
102.1
天 津
99.7
101.5
100.2
秦 * 岛
99.7
97.3
99.2
石 家 庄
99.2
97.3
96.4
包 头
99.6
101.1
101.8
太 原
99.2
97.3
95.9
丹 东
99.7
101.8
103.9
呼和浩特
99.6
98.0
98.0
锦 州
99.3
97.5
97.6
沈 阳
99.7
102.4
105.5
吉 林
99.9
99.3
98.4
大 连
99.9
104.9
107.3
牡 丹 江
99.6
95.3
91.1
长 春
99.6
99.0
98.5
无 锡
99.6
104.0
107.3
哈 尔 滨
99.0
98.8
96.7
徐 州
99.4
104.1
107.8
上 海
99.9
106.7
109.4
扬 州
99.5
104.2
106.1
南 京
99.5
104.5
106.4
温 州
99.8
103.6
106.0
杭 州
99.9
105.5
108.1
金 华
99.6
104.3
106.6
宁 波
99.7
104.0
107.7
蚌 埠
99.5
102.7
104.3
合 肥
99.9
103.5
105.5
安 庆
99.4
96.3
95.6
福 州
99.9
104.2
104.9
泉 州
99.3
104.8
107.0
厦 门
99.8
102.5
104.2
九 江
99.5
102.0
102.5
南 昌
99.9
100.4
100.1
赣 州
100.4
100.8
102.2
济 南
99.5
101.1
99.9
烟 台
99.8
102.6
102.9
青 岛
99.6
101.4
100.7
济 宁
100.0
103.2
105.5
郑 州
99.3
101.3
99.9
洛 阳
99.2
102.5
103.4
武 汉
99.7
102.3
103.0
平 顶 山
99.7
100.5
102.0
长 沙
100.0
105.5
106.1
宜 昌
99.5
97.7
97.9
广 州
99.5
106.9
110.9
襄 阳
99.8
99.7
99.2
深 圳
99.8
101.7
107.0
岳 阳
99.8
97.3
97.8
南 宁
99.4
98.8
100.3
常 德
99.7
98.4
97.9
海 口
100.3
107.4
109.2
韶 关
99.5
99.9
100.2
重 庆
100.0
104.7
105.3
湛 江
99.8
100.2
100.2
成 都
99.4
103.7
107.0
惠 州
99.6
101.2
102.9
贵 阳
99.3
98.2
96.9
桂 林
99.3
99.0
100.1
昆 明
99.7
100.1
101.2
北 海
99.6
98.9
97.3
西 安
99.5
106.0
107.5
三 亚
100.0
106.0
106.1
兰 州
99.7
101.9
103.6
泸 州
99.1
100.0
99.2
西 宁
99.3
103.1
106.3
南 充
99.2
94.8
92.5
银 川
99.7
103.5
107.6
遵 义
99.8
98.7
99.0
乌鲁木齐
99.6
99.3
101.7
大 理
99.0
98.1
99.0
表3:2021年11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一)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北 京
100.2
105.3
106.3
100.4
105.2
105.9
100.2
105.5
106.8
天 津
99.4
102.4
103.0
99.2
102.7
103.4
99.8
104.7
105.8
石 家 庄
98.6
100.8
102.0
98.9
98.7
100.1
98.9
99.8
101.7
太 原
99.6
98.1
97.8
99.3
97.1
96.6
99.8
98.9
98.2
呼和浩特
99.7
99.9
101.7
99.4
99.0
101.3
99.7
99.8
102.0
沈 阳
99.9
101.4
103.1
99.3
102.7
104.8
99.8
104.7
106.4
大 连
99.7
104.3
106.2
99.9
105.1
106.7
100.0
106.9
109.6
长 春
99.8
100.6
102.0
99.5
100.8
101.4
99.8
101.7
102.7
哈 尔 滨
99.0
98.1
98.1
99.4
98.2
98.4
99.5
99.0
99.3
上 海
100.3
103.0
105.0
100.2
103.7
105.4
100.2
104.9
106.4
南 京
99.4
103.6
105.3
99.5
103.3
105.2
99.6
105.5
107.0
杭 州
100.3
105.3
107.3
100.5
104.6
105.7
100.6
104.6
106.1
宁 波
99.5
103.2
104.9
99.7
103.6
105.4
99.9
103.4
105.2
合 肥
99.6
104.6
105.2
99.9
103.8
105.9
99.2
104.3
106.4
福 州
99.4
105.0
105.1
99.7
103.9
105.6
99.5
104.1
106.6
厦 门
99.5
104.2
106.3
99.6
103.9
105.7
99.2
105.1
107.4
南 昌
99.5
101.3
100.9
99.6
101.2
100.7
99.5
100.9
101.0
济 南
99.0
105.2
104.8
99.5
104.8
104.7
99.5
105.4
104.7
青 岛
99.8
104.6
105.5
99.7
104.5
105.6
99.6
105.3
107.3
郑 州
99.3
102.3
101.9
99.3
102.7
102.3
99.9
101.6
101.8
武 汉
99.4
104.4
106.7
99.0
104.3
105.9
100.0
104.2
107.5
长 沙
100.0
107.9
108.7
100.2
107.4
109.0
100.2
107.4
109.7
广 州
99.5
105.6
109.4
99.4
106.4
109.3
99.5
107.0
109.0
深 圳
99.8
102.8
104.8
99.9
103.3
104.5
100.4
104.2
106.0
南 宁
99.9
101.9
104.0
99.9
102.1
104.0
99.8
102.6
105.3
海 口
100.0
104.3
105.3
99.3
104.6
106.7
99.6
104.1
104.9
重 庆
99.6
107.5
109.8
99.9
108.4
110.4
99.7
107.1
108.2
成 都
100.0
102.3
105.5
99.6
102.5
104.4
100.0
102.8
105.6
贵 阳
98.9
101.7
102.5
99.0
101.1
102.8
98.3
100.8
102.3
昆 明
100.0
101.0
103.8
100.1
99.5
101.7
99.7
100.1
103.2
西 安
100.7
106.3
110.7
100.1
107.7
110.4
100.2
107.0
109.6
兰 州
99.6
102.8
106.1
99.8
104.1
105.9
98.8
101.3
103.8
西 宁
99.1
105.9
108.6
99.5
105.1
108.2
99.8
106.7
110.3
银 川
100.4
109.6
114.5
100.2
107.0
113.3
100.3
109.2
114.4
乌鲁木齐
99.8
103.0
105.1
99.4
102.3
103.8
99.8
103.8
106.3
表3:2021年11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二)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唐 山
99.6
97.6
101.2
99.7
99.0
102.5
99.6
97.6
100.8
秦 * 岛
99.9
96.8
97.8
99.4
97.1
98.7
99.9
98.5
99.1
包 头
99.6
101.2
103.6
99.6
101.0
101.7
99.4
100.9
102.7
丹 东
99.8
102.8
105.7
99.7
102.6
105.3
99.9
103.0
105.3
锦 州
99.9
103.2
105.3
99.5
103.8
106.7
99.2
103.7
105.8
吉 林
99.1
100.9
101.9
99.8
102.1
103.6
99.8
101.9
102.9
牡 丹 江
99.9
97.8
98.2
99.2
98.6
97.7
99.9
100.0
99.2
无 锡
99.9
104.0
105.8
99.8
104.1
107.0
99.3
105.4
107.4
徐 州
99.8
102.4
106.8
99.8
104.4
108.5
99.3
104.4
107.6
扬 州
99.2
104.1
107.6
99.2
105.3
107.7
99.4
104.4
107.4
温 州
99.9
103.0
105.4
99.9
103.9
105.8
100.0
103.4
105.3
金 华
99.4
105.0
106.4
99.8
104.8
106.8
100.0
104.3
106.6
蚌 埠
99.8
100.1
101.8
99.7
102.2
104.3
99.9
100.7
103.0
安 庆
99.8
99.7
98.8
99.8
99.2
99.0
99.9
98.1
98.1
泉 州
99.4
104.3
107.4
99.5
105.2
107.4
99.5
104.5
106.9
九 江
99.9
103.0
103.8
99.7
102.0
103.2
99.2
103.8
104.1
赣 州
100.1
104.8
106.5
99.8
102.1
103.9
99.9
101.1
103.3
烟 台
99.7
101.8
103.8
99.7
101.5
103.7
99.6
100.4
103.2
济 宁
99.6
106.7
110.3
99.7
106.2
110.3
99.5
105.0
109.7
洛 阳
99.0
101.7
102.2
99.9
104.0
105.1
99.8
102.3
103.5
平 顶 山
99.9
102.2
104.5
99.6
102.2
103.6
99.7
101.4
103.2
宜 昌
100.0
103.2
104.8
99.7
102.9
104.5
99.8
100.8
103.3
襄 阳
99.7
102.8
104.8
99.2
102.3
104.0
99.7
102.0
105.2
岳 阳
100.5
98.2
98.0
100.3
97.8
98.3
100.0
98.1
98.9
常 德
99.9
98.2
97.9
99.7
97.7
96.2
100.2
98.6
98.5
韶 关
99.9
101.7
102.6
99.8
100.8
101.2
99.8
101.0
101.4
湛 江
99.4
100.0
101.6
99.5
100.8
101.6
100.0
100.0
102.9
惠 州
100.4
101.6
104.9
100.0
101.3
104.3
100.2
101.2
104.4
桂 林
99.2
100.8
100.2
99.6
99.6
99.7
99.7
99.6
100.8
北 海
99.5
98.7
97.0
99.5
98.2
96.3
99.4
99.7
98.2
三 亚
100.1
106.5
109.1
101.1
105.0
107.8
100.1
104.3
106.6
泸 州
98.2
94.0
94.7
99.5
97.3
97.5
99.6
96.6
97.7
南 充
99.1
95.9
95.6
99.4
99.6
98.6
99.1
98.8
98.8
遵 义
100.0
101.5
101.4
99.3
99.7
100.0
99.7
102.0
101.4
大 理
98.6
98.2
98.2
99.0
95.8
96.3
99.2
94.7
95.5
表4:2021年11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一)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北 京
99.7
108.0
110.0
99.8
108.4
111.0
100.1
108.1
112.1
天 津
99.6
101.5
100.8
99.8
101.7
99.8
99.6
101.3
99.3
石 家 庄
99.4
97.4
97.0
99.2
97.0
95.7
99.1
98.1
97.1
太 原
99.0
97.3
95.6
99.3
97.8
96.8
99.3
95.9
94.7
呼和浩特
99.7
98.1
97.9
99.5
98.6
98.5
99.3
96.1
97.2
沈 阳
99.5
102.5
105.5
100.0
102.4
105.5
99.6
101.7
105.6
大 连
99.9
105.4
107.6
100.1
104.2
106.9
99.5
104.9
107.1
长 春
99.7
98.8
98.6
99.3
99.1
97.9
99.6
99.6
99.3
哈 尔 滨
99.2
99.0
96.7
98.9
98.8
97.1
98.7
98.0
95.9
上 海
100.0
106.6
109.4
99.7
106.8
109.5
99.9
106.4
109.2
南 京
99.2
104.4
105.6
100.0
104.4
107.1
99.0
105.4
107.3
杭 州
99.8
105.2
107.8
100.0
105.6
108.3
99.9
106.2
108.9
宁 波
99.4
103.8
107.6
99.9
104.2
107.8
99.8
104.4
107.9
合 肥
100.0
104.0
105.9
100.0
103.6
105.4
99.2
101.6
104.6
福 州
99.8
104.5
104.7
100.0
104.3
105.1
99.9
103.0
104.7
厦 门
99.9
102.1
103.9
99.6
102.6
104.2
99.9
103.0
104.7
南 昌
100.2
99.7
99.5
99.6
100.9
100.3
100.0
100.0
100.3
济 南
99.3
100.7
99.7
99.7
101.2
100.1
99.6
101.5
99.8
青 岛
99.6
102.0
100.7
99.4
100.5
100.3
100.0
101.9
101.6
郑 州
99.2
100.7
99.7
99.5
101.6
100.1
99.4
101.9
100.0
武 汉
99.3
101.9
101.7
100.0
102.8
104.0
99.7
101.9
102.9
长 沙
99.7
105.7
105.7
100.2
105.4
106.5
100.1
105.3
106.1
广 州
99.5
106.6
110.6
99.6
106.9
111.2
99.0
107.7
111.0
深 圳
99.9
101.3
107.3
99.9
102.1
106.8
99.3
102.1
106.0
南 宁
99.4
99.6
101.0
99.4
98.0
99.4
99.2
99.4
101.1
海 口
100.4
106.8
108.8
100.0
107.4
109.3
100.7
108.6
109.4
重 庆
100.1
104.7
105.3
100.1
104.2
105.0
99.7
106.2
105.9
成 都
99.4
102.3
105.7
99.3
105.5
108.4
99.6
104.2
107.8
贵 阳
99.5
97.2
96.3
98.9
98.1
96.6
99.9
99.8
98.7
昆 明
99.9
100.1
101.1
99.4
100.7
101.7
99.9
98.9
100.8
西 安
99.2
106.6
107.3
99.6
105.4
107.6
99.7
106.5
107.9
兰 州
99.6
102.4
104.8
99.8
101.7
102.9
99.5
100.8
101.2
西 宁
99.2
103.7
107.1
99.5
102.8
105.7
99.1
102.6
106.7
银 川
99.5
103.3
106.9
99.9
103.4
107.6
99.6
104.7
108.9
乌鲁木齐
99.9
99.2
102.4
99.5
99.4
101.2
99.3
99.0
101.2
表4:2021年11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二)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唐 山
100.3
99.3
102.3
100.3
99.8
102.2
99.8
98.8
100.6
秦 * 岛
99.7
96.4
99.0
99.8
98.2
99.7
99.9
97.3
98.5
包 头
99.5
102.3
102.9
100.0
100.0
101.4
99.0
100.8
99.6
丹 东
99.5
102.2
104.3
100.0
101.3
103.4
99.8
101.6
103.2
锦 州
99.3
97.7
97.9
99.2
97.0
97.0
99.5
98.0
98.4
吉 林
100.0
99.8
99.0
99.9
99.1
98.0
99.4
97.9
97.3
牡 丹 江
99.9
95.1
90.9
99.2
95.3
91.0
99.6
97.5
93.6
无 锡
99.8
103.7
107.3
99.5
104.0
107.4
99.8
104.6
106.8
徐 州
99.5
103.4
107.3
99.3
104.9
108.5
99.4
103.0
106.5
扬 州
99.5
103.9
105.9
99.5
104.5
106.5
99.4
104.2
105.7
温 州
99.6
103.8
105.6
99.8
103.3
106.0
99.9
103.8
106.6
金 华
99.7
104.5
107.2
99.6
103.7
106.2
99.6
104.7
105.7
蚌 埠
99.8
102.5
104.4
99.4
102.8
104.2
99.1
102.6
104.5
安 庆
99.5
96.3
95.5
99.5
96.5
95.9
99.1
95.2
94.3
泉 州
99.3
104.1
106.9
99.1
105.2
107.0
99.8
104.9
107.1
九 江
99.3
100.7
101.8
99.6
102.8
103.1
99.6
101.3
101.0
赣 州
100.7
100.2
102.1
100.1
101.3
102.4
101.2
100.3
102.0
烟 台
99.9
102.3
102.7
99.6
103.0
103.5
99.9
102.2
102.2
济 宁
99.9
101.7
103.8
100.1
104.2
106.6
99.6
102.5
105.4
洛 阳
98.9
101.7
102.7
99.3
103.0
103.8
99.4
102.4
103.7
平 顶 山
99.8
99.8
102.0
99.5
100.6
101.8
100.0
101.5
102.4
宜 昌
99.6
98.7
98.9
99.5
97.9
98.0
99.1
94.0
95.1
襄 阳
99.8
99.1
99.0
99.7
100.1
99.4
100.0
99.4
98.7
岳 阳
99.7
97.9
97.5
99.6
97.6
98.6
100.2
95.6
95.9
常 德
99.9
98.3
98.8
99.4
98.4
97.4
100.1
98.3
98.1
韶 关
100.0
100.0
101.5
99.2
99.9
99.9
99.7
100.0
100.1
湛 江
99.6
100.4
100.2
99.9
100.3
100.2
100.0
99.7
99.9
惠 州
99.4
101.1
102.9
99.7
100.9
102.4
100.0
102.0
103.8
桂 林
99.8
98.7
99.6
99.0
99.0
100.1
99.4
99.6
101.0
北 海
99.4
99.2
97.6
99.8
97.7
96.3
100.1
99.9
98.2
三 亚
99.9
106.0
106.5
100.3
107.4
106.9
99.7
104.2
104.4
泸 州
99.3
100.3
99.8
99.0
100.1
99.0
98.9
99.1
98.7
南 充
99.8
95.2
92.8
98.7
94.4
92.2
99.3
95.4
93.0
遵 义
99.6
99.7
99.8
99.7
98.2
98.6
100.5
98.9
99.4
大 理
98.9
98.7
99.0
98.9
97.6
98.9
99.3
98.1
99.3
附注:
1.调查范围:各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2.调查方法: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全面调查,基础数据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基础数据来源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相关部门提供和调查员实地采价。
3.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房地产价格统计报表制度》。
4.如当月无成交,则视为价格总体水平无变动。
11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总体下降 同比涨幅回落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绳国庆解读2021年11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
2021年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延续下降态势,同比涨幅持续回落。
一、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总体下降
据测算,1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持平。其中,北京和上海环比分别上涨0.3%和0.2%,广州下降0.6%,深圳持平。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2%,降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环比分别下降0.2%、0.1%、0.5%和0.2%。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均下降0.4%,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2和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二、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持续回落
据测算,1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8%和5.8%,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2和0.9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3.3%和2.0%,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4和0.5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4%和0.5%,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4和0.5个百分点。
注释:
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统计一二三线城市划分:一线城市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个城市;二线城市指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等31个城市;三线城市指唐山、秦*岛、包头、丹东、锦州、吉林、牡丹江、无锡、徐州、扬州、温州、金华、蚌埠、安庆、泉州、九江、赣州、烟台、济宁、洛阳、平顶山、宜昌、襄阳、岳阳、常德、韶关、湛江、惠州、桂林、北海、三亚、泸州、南充、遵义、大理等35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