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3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7576亿元,同比增长25.6%;比2019年1—3月份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7.6%。其中,住宅投资20624亿元,增长28.8%。 1—3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5603亿元,同比增长22.7%;中部地区投资5432亿元,增长38.7%;西部地区投资5955亿元,增长22.5%;东北地区投资587亿元,增长24.8%。 1—3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983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63125万平方米,增长11.6%。房屋新开工面积36163万平方米,增长28.2%。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27057万平方米,增长30.1%。房屋竣工面积19122万平方米,增长22.9%。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3888万平方米,增长27.1%。 1—3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30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9%;土地成交价款809亿元,下降17.3%。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3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3600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8%;比2019年1—3月份增长20.7%,两年平均增长9.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68.1%,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34.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24.9%。商品房销售额38378亿元,增长88.5%;比2019年1—3月份增长41.9%,两年平均增长19.1%。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95.5%,办公楼销售额增长44.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25.8%。 1—3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534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4.3%;销售额22807亿元,增长1.02倍。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9639万平方米,增长68.9%;销售额7277亿元,增长93.1%。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0039万平方米,增长47.1%;销售额7462亿元,增长57.2%。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981万平方米,增长52.1%;销售额831亿元,增长51.1%。 3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1858万平方米,比2月末减少56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559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71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增加15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3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47465亿元,同比增长41.4%;比2019年1—3月份增长21.9%,两年平均增长10.4%。其中,国内贷款7222亿元,增长7.5%;利用外资11亿元,下降41.0%;自筹资金13015亿元,增长21.0%;定金及预收款17759亿元,增长86.1%;个人按揭贷款7843亿元,增长50.0%。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3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1.29。 表1 2021年1—3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指标 *对量 同比增长(%)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27576 25.6 其中:住宅 20624 28.8 办公楼 1190 14.9 商业营业用房 2397 13.8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798394 11.2 其中:住宅 563125 11.6 办公楼 32326 6.1 商业营业用房 77887 1.7 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36163 28.2 其中:住宅 27057 30.1 办公楼 863 7.0 商业营业用房 2530 7.2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19122 22.9 其中:住宅 13888 27.1 办公楼 641 4.6 商业营业用房 1764 -2.1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2301 16.9 土地成交价款(亿元) 809 -17.3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36007 63.8 其中:住宅 32332 68.1 办公楼 575 34.4 商业营业用房 1525 24.9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38378 88.5 其中:住宅 35055 95.5 办公楼 874 44.0 商业营业用房 1628 25.8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51858 -1.6 其中:住宅 24134 -4.4 办公楼 3702 -3.9 商业营业用房 12680 -3.7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亿元) 47465 41.4 其中:国内贷款 7222 7.5 利用外资 11 -41.0 自筹资金 13015 21.0 定金及预收款 17759 86.1 个人按揭贷款 7843 50.0 表2 2021年1—3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地 区 投资额 (亿元) 同比增长 (%) 住 宅 住 宅 全国总计 27576 20624 25.6 28.8 东部地区 15603 11353 22.7 25.6 中部地区 5432 4339 38.7 42.0 西部地区 5955 4471 22.5 25.6 东北地区 587 461 24.8 26.9 表3 2021年1—3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销售情况 地 区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销售额 *对数 (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 (%) *对数 (亿元) 同比增长 (%) 全国总计 36007 63.8 38378 88.5 东部地区 15347 74.3 22807 101.8 中部地区 9639 68.9 7277 93.1 西部地区 10039 47.1 7462 57.2 东北地区 981 52.1 831 51.1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包含了随机因素,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每月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6.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1—3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95994亿元,同比增长25.6%;比2019年1—3月份增长6.0%,两年平均增长2.9%;经季节调整后与去年10—12月份环比增长2.06%。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55022亿元,同比增长26.0%。从环比看,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51%。 分产业看,*产业投资2362亿元,同比增长45.9%;第二产业投资27929亿元,增长27.8%;第三产业投资65703亿元,增长24.1%。 第二产业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27.8%。其中,采矿业投资增长20.8%;制造业投资增长29.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20.0%。 第三产业中,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29.7%。其中,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42.5%;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23.5%;道路运输业投资增长25.7%;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66.6%。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增长23.5%;中部地区投资增长39.9%;西部地区投资增长23.3%;东北地区投资增长19.7%。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投资同比增长25.8%;港澳台商企业投资增长32.3%;外商企业投资增长11.9%。 2021年1—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主要数据 指 标 2021年1—3月份 同比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25.6 其中:国有控股 25.3 其中:民间投资 26.0 按构成分 建筑安装工程 32.1 设备工器具购置 15.0 其他费用 15.3 分产业 *产业 45.9 第二产业 27.8 第三产业 24.1 分行业 农林牧渔业 43.1 采矿业 20.8 制造业 29.8 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 42.8 食品制造业 25.6 纺织业 18.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8.7 医药制造业 42.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4.6 金属制品业 23.6 通用设备制造业 19.0 专用设备制造业 38.1 汽车制造业 -3.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1.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7.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0.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0 其中:铁路运输业 66.6 道路运输业 25.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1 其中:水利管理业 42.5 公共设施管理业 23.5 教育 27.0 卫生和社会工作 41.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5 分注册类型 其中:内资企业 25.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2.3 外商投资企业 11.9 注:此表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国有控股: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投资项目都属于国有控股。 登记注册类型: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执行。划分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是依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个体经营”登记注册类型分类及代码的通知》(国统办字〔1999〕2号)执行。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基层统计单位均要填报登记注册类型。登记注册类型由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企业或个体经营单位填报。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按登记注册类型填报,未登记的,按投资者的登记注册类型或有关文件的规定填报。 其中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2.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5.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6.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程序,对2020年3月份以来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1年3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年 度 月 份 环比增速(%) 2020年 3月 1.92 4月 1.81 5月 1.29 6月 1.54 7月 1.24 8月 1.61 9月 1.15 10月 1.43 11月 1.36 12月 1.35 2021年 1月 1.15 2月 1.50 3月 1.51 7.同比增速说明 根据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去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8.两年平均增速说明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14.1 %(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60%。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5%;比2019年同期增长14.0%,两年平均增长6.8%。 分三大门类看,3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制造业增长15.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3.9%。 分经济类型看,3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9%;股份制企业增长13.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7.4%;私营企业增长16.8%。 分行业看,3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7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8.3%,纺织业增长7.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1.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24.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2.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5.9%,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0.2%,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7.9%,汽车制造业增长40.4%,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9.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24.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2.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3.6%。 分产品看,3月份,612种产品中有505种产品同比增长。钢材11987万吨,同比增长20.9%;水泥19702万吨,增长33.1%;十种有色金属548万吨,增长12.7%;乙烯249万吨,增长27.8%;汽车251.7万辆,增长69.8%,其中,新能源汽车23.3万辆,增长237.7%;发电量6579亿千瓦时,增长17.4%;原油加工量5979万吨,增长19.7%。 3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6.5%,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194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5.9%。 2021年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主要数据 3月 1—3月 *对量 同比增长 (%) *对量 同比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14.1 … 24.5 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 2.9 … 10.1 制造业 … 15.2 … 27.3 其中:高技术制造业 … 14.1 … 31.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3.9 … 15.9 分经济类型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10.9 … 16.9 其中:股份制企业 … 13.4 … 23.7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17.4 … 29.2 其中:私营企业 … 16.8 … 29.7 主要行业增加值 农副食品加工业 … 8.3 … 15.2 食品制造业 … 6.3 … 17.4 纺织业 … 7.5 … 22.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1.9 … 21.1 医药制造业 … 16.2 … 28.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4.8 … 32.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4.5 … 33.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2.3 … 16.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5.9 … 14.3 金属制品业 … 22.5 … 40.2 通用设备制造业 … 20.2 … 39.9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7.9 … 37.2 汽车制造业 … 40.4 … 55.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9.8 … 27.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24.1 … 45.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2.2 … 30.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3.6 … 15.7 主要产品产量 布(亿米) 34 5.5 83 12.5 硫酸(折100%)(万吨) 775 11.8 2312 17.2 烧碱(折100%)(万吨) 327 7.1 953 14.2 乙烯(万吨) 249 27.8 718 28.6 化学纤维(万吨) 597 20.7 1580 27.1 水泥(万吨) 19702 33.1 43911 47.3 平板玻璃(万重量箱) 8512 9.4 24772 8.6 生铁(万吨) 7475 8.9 22097 8.0 粗钢(万吨) 9402 19.1 27104 15.6 钢材(万吨) 11987 20.9 32940 22.5 十种有色金属(万吨) 548 12.7 1605 11.7 其中:原铝(电解铝)(万吨) 328 8.5 976 8.8 金属切削机床(万台) 6 42.9 14 67.4 工业机器人(套) 33075 80.8 78714 108.0 汽车(万辆) 251.7 69.8 638.3 81.7 其中:轿车(万辆) 87.5 64.8 230.7 82.4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万辆) 89.8 75.7 229.1 79.0 其中:新能源汽车(万辆) 23.3 237.7 55.3 312.7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万千瓦) 1243 17.6 3132 55.5 微型计算机设备(万台) 4070 39.8 9809 73.6 移动通信手持机(万台) 13723 11.8 35087 33.9 其中:智能手机(万台) 10539 14.2 26639 35.5 集成电路(亿块) 291 37.4 821 62.1 原煤(万吨) 34076 -0.2 97056 16.0 焦炭(万吨) 3979 4.7 11897 8.6 原油(万吨) 1709 3.3 4918 1.4 原油加工量(万吨) 5979 19.7 17404 16.5 天然气(亿立方米) 185 12.1 533 13.1 发电量(亿千瓦时) 6579 17.4 19051 19.0 火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4953 25.7 14379 21.1 水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670 -11.5 1959 0.5 核能发电量(亿千瓦时) 342 11.7 926 18.8 风力发电量(亿千瓦时) 473 4.0 1401 30.9 太阳能发电量(亿千瓦时) 141 -0.6 388 14.1 产品销售率(%) 96.5 1.4(百分点) 97.7 1.5(百分点) 出口交货值(亿元) 11947 15.9 31399 30.4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1年3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20年 3月 36.56 4月 1.89 5月 1.27 6月 1.29 7月 0.92 8月 1.02 9月 1.09 10月 0.79 11月 0.60 12月 0.65 2021年 1月 0.66 2月 0.69 3月 0.60
一季度国民经济开局良好 (2021年4月16日) 国家统计局 一季度,面对冬春疫情考验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生产需求扩大,市场活力提升,就业物价稳定,民生保障有力,国民经济开局良好。 初步核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4931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8.3%,比2020年四季度环比增长0.6%;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10.3%,两年平均增长5.0%。分产业看,*产业增加值11332亿元,同比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92623亿元,同比增长24.4%,两年平均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145355亿元,同比增长15.6%,两年平均增长4.7%。一方面,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8.3%,受到上年较低基数、员工就地过年工作日有所增加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一季度环比增长0.6%,两年平均增长5.0%,表明我国经济稳定恢复。 一、农业生产总体平稳,生猪产能显著恢复 一季度,农业(种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3%,两年平均增长3.4%。目前,全国主要农区气候条件总体有利,春耕春播进展顺利,冬小麦总体长势略好于常年。一季度,猪牛羊禽肉产量2200万吨,同比增长21.4%,其中猪肉产量增长31.9%;牛奶产量增长8.5%,禽蛋产量下降2.1%。生猪产能显著恢复,一季度末,生猪存栏41595万头,同比增长29.5%,其中能繁殖母猪存栏4318万头,增长27.7%。 二、工业生产稳步回升,制造业增势良好 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5%,环比增长2.01%;两年平均增长6.8%。其中,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1%;环比增长0.60%。分经济类型看,一季度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9%;股份制企业同比增长23.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29.2%;私营企业同比增长29.7%。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1%,两年平均增长4.0%;制造业同比增长27.3%,两年平均增长6.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4.8%。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39.9%、31.2%,两年平均分别增长9.7%、12.3%。从产品产量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挖掘、铲土运输机械,微型计算机设备,集成电路同比增速均超过60%,两年平均增速均超过19%。3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9%,连续13个月高于临界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8.5%。 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1140亿元,同比增长1.79倍,两年平均增长3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60%,比2020年1-2月份提高3.15个百分点。 三、服务业恢复性增长,市场预期向好 一季度,服务业稳定恢复,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32.1%、21.4%,两年平均分别增长6.6%、6.8%。3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25.3%,两年平均增长6.8%。1-2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8%,两年平均增长10.0%,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5.0%、47.8%,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7.4%、11.5%。3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2%,比2月份回升4.4个百分点。其中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货币金融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运行在60.0%以上高位景气水平;受年初局部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租赁及商务服务、居民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回升至景气区间。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2.9%,连续两个月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 四、市场销售逐步改善,网上零售快速增长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221亿元,同比增长33.9%,环比增长1.86%;两年平均增长4.2%。其中,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484亿元,同比增长34.2%,比1-2月份加快0.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3%,环比增长1.75%。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一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1345亿元,同比增长34.6%,两年平均增长4.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875亿元,同比增长29.4%,两年平均增长3.2%。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10596亿元,同比增长75.8%,两年平均下降1.0%;商品零售94625亿元,同比增长30.4%,两年平均增长4.8%。从商品类别看,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18个商品类别同比增速均超过10%,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和通讯器材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45.2%、42.4%,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7.4%、17.1%。全国网上零售额28093亿元,同比增长29.9%,两年平均增长13.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3067亿元,同比增长25.8%,两年平均增长15.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1.9%,比1-2月份提高1.2个百分点。 五、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恢复,高技术产业和社会领域投资增长较快 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95994亿元,同比增长25.6%,环比增长2.06%;两年平均增长2.9%。其中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月环比增长1.51%。分领域看,一季度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29.7%,两年平均增长2.3%;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29.8%,两年平均下降2.0%;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5.6%,两年平均增长7.6%。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3600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8%,两年平均增长9.9%;商品房销售额38378亿元,同比增长88.5%,两年平均增长19.1%。分产业看,*产业投资同比增长45.9%,两年平均增长14.8%;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7.8%,两年平均下降0.3%;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4.1%,两年平均增长4.0%。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6.0%,两年平均增长1.7%。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37.3%,两年平均增长9.9%;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41.6%、28.6%,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0.7%、8.2%。高技术制造业中,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50.0%、49.5%,两年平均分别增长9.1%、24.2%;高技术服务业中,检验检测服务业、研发设计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55.7%、48.2%,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4.8%、21.5%。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31.7%,两年平均增长9.6%;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同比分别增长50.9%、27.0%,两年平均分别增长22.3%、10.4%。 六、货物进出口增势明显,贸易结构继续改善 一季度,货物进出口总额84687亿元,同比增长29.2%。出口46140亿元,同比增长38.7%;进口38547亿元,同比增长19.3%。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7593亿元。3月份,进出口总额30228亿元,同比增长24.0%。出口15554亿元,同比增长20.7%;进口14674亿元,同比增长27.7%。贸易结构继续优化。一季度,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1.2%,比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6.7%,比上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 七、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持平,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 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持平。其中,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2月份下降0.2%;环比下降0.5%。一季度,城市下降0.1%,农村持平。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0.6%,衣着下降0.2%,居住下降0.2%,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1%,交通通信下降1.4%,教育文化娱乐上涨0.3%,医疗保健上涨0.3%,其他用品及服务下降1.1%。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1.5%;鲜菜价格上涨4.8%;猪肉价格下降12.5%,其中3月份下降18.4%,降幅比2月份扩大3.5个百分点。一季度,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持平。 一季度,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3月份同比上涨4.4%,涨幅比2月份扩大2.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6%。一季度,全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2.8%。其中3月份同比上涨5.2%,涨幅比2月份扩大2.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8%。 八、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一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297万人。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2月份下降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本地户籍人口调查失业率为5.3%,外来户籍人口调查失业率为5.4%。16-24岁人口、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3.6%、4.8%。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2月份下降0.2个百分点。3月份,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9小时,比2月份增加0.6小时。一季度末,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17405万人。 九、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好于城镇居民收入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0元,同比名义增长13.7%,两年平均名义增长7.0%;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13.7%,两年平均增长4.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20元,同比名义增长12.2%,实际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98元,同比名义增长16.3%,实际增长16.3%。从收入来源看,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同比分别名义增长12.4%、19.5%、17.0%、10.7%。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2.43,比上年同期缩小0.09。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8014元,增长12.7%。 总的来看,一季度国民经济呈现持续稳定恢复态势。同时也要看到,全球疫情仍在蔓延,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具有较强的不确定不稳定性;国内经济恢复的基础还不牢固,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凸显,发展中又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下一步,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稳”的基础、积蓄“进”的力量、守住“保”的底线,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近一年来各期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1年一季度GDP环比数据、2021年3月份其他指标环比数据如下: 2020年各季度及2021年一季度GDP环比增速分别为-9.3%、10.1%、3.1%、3.2%和0.6%。 其他指标环比数据表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环比增速(%) 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农户) 环比增速(%)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环比增速(%) 2020年3月份 36.56 1.92 0.87 4月份 1.89 1.81 0.99 5月份 1.27 1.29 4.83 6月份 1.29 1.54 1.19 7月份 0.92 1.24 0.48 8月份 1.02 1.61 1.18 9月份 1.09 1.15 4.75 10月份 0.79 1.43 0.51 11月份 0.60 1.36 1.35 12月份 0.65 1.35 1.18 2021年1月份 0.66 1.15 -0.92 2月份 0.69 1.50 1.45 3月份 0.60 1.51 1.75 (4)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5)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7)根据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8)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9)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10)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2021年3月份及一季度主要统计数据 指 标 3月 1-3月 *对量 同比增长 (%) *对量 同比增长 (%) 一、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 … 249310 18.3 *产业 … … 11332 8.1 第二产业 … … 92623 24.4 第三产业 … … 145355 15.6 二、农业 猪牛羊禽肉(万吨) … … 2200 21.4 其中:猪肉(万吨) … … 1369 31.9 生猪存栏(万头) … … 41595 29.5 生猪出栏(万头) … … 17143 30.6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14.1 … 24.5 (一)分经济类型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10.9 … 16.9 其中:股份制企业 … 13.4 … 23.7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17.4 … 29.2 其中:私营企业 … 16.8 … 29.7 (二)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 2.9 … 10.1 制造业 … 15.2 … 27.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3.9 … 15.9 (三)主要行业增加值 纺织业 … 7.5 … 22.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1.9 … 2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4.5 … 33.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2.3 … 16.4 通用设备制造业 … 20.2 … 39.9 汽车制造业 … 40.4 … 55.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9.8 … 27.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24.1 … 45.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2.2 … 30.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3.6 … 15.7 (四)主要产品产量 发电量(亿千瓦时) 6579 17.4 19051 19.0 生铁 (万吨) 7475 8.9 22097 8.0 粗钢 (万吨) 9402 19.1 27104 15.6 钢材 (万吨) 11987 20.9 32940 22.5 水泥 (万吨) 19702 33.1 43911 47.3 原油加工量(万吨) 5979 19.7 17404 16.5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548 12.7 1605 11.7 焦炭(万吨) 3979 4.7 11897 8.6 硫酸(折100%) (万吨) 775 11.8 2312 17.2 烧碱(折100%) (万吨) 327 7.1 953 14.2 乙烯 (万吨) 249 27.8 718 28.6 化学纤维 (万吨) 597 20.7 1580 27.1 平板玻璃 (万重量箱) 8512 9.4 24772 8.6 微型计算机设备 (万台) 4070 39.8 9809 73.6 集成电路 (亿块) 291 37.4 821 62.1 汽车 (万辆) 251.7 69.8 638.3 81.7 其中:轿车 (万辆) 87.5 64.8 230.7 82.4 (五)产品销售率(%) 96.5 1.4 (百分点) 97.7 1.5 (百分点) (六)出口交货值(亿元) 11947 15.9 31399 30.4 四、服务业生产指数 … 25.3 … 29.2 五、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亿元) … … 95994 25.6 其中:民间投资 … … 55022 26.0 分产业 *产业 … … 2362 45.9 第二产业 … … 27929 27.8 第三产业 … … 65703 24.1 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亿元) … … 47333 31.8 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亿平方米) … … 97.4 9.0 六、房地产开发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 … 27576 25.6 其中:住宅 … … 20624 28.8 办公楼 … … 1190 14.9 商业营业用房 … … 2397 13.8 (二)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 … 798394 11.2 其中:住宅 … … 563125 11.6 办公楼 … … 32326 6.1 商业营业用房 … … 77887 1.7 (三)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 … 36163 28.2 其中:住宅 … … 27057 30.1 办公楼 … … 863 7.0 商业营业用房 … … 2530 7.2 (四)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 … 19122 22.9 其中:住宅 … … 13888 27.1 办公楼 … … 641 4.6 商业营业用房 … … 1764 -2.1 (五)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 … 36007 63.8 其中:住宅 … … 32332 68.1 办公楼 … … 575 34.4 商业营业用房 … … 1525 24.9 (六)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 … 38378 88.5 其中:住宅 … … 35055 95.5 办公楼 … … 874 44.0 商业营业用房 … … 1628 25.8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 (亿元) … … 47465 41.4 其中:国内贷款 … … 7222 7.5 利用外资 … … 11 -41.0 自筹资金 … … 13015 21.0 定金及预收款 … … 17759 86.1 个人按揭贷款 7843 50.0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 … 2301 16.9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 … 51858 -1.6 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35484 34.2 105221 33.9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3700 38.6 38140 42.0 (一)按经营地分 城镇 30794 34.0 91345 34.6 乡村 4690 34.9 13875 29.4 (二)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3511 91.6 10596 75.8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822 115.2 2285 77.7 商品零售 31974 29.9 94625 30.4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2877 35.6 35855 40.2 粮油、食品类 1307 8.3 4144 10.0 饮料类 212 33.3 644 35.7 烟酒类 347 47.4 1213 44.9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129 69.1 3401 54.2 化妆品类 368 42.5 933 41.4 金银珠宝类 259 83.2 802 93.4 日用品类 609 30.7 1711 33.2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776 38.9 1931 41.4 中西药品类 493 11.5 1372 14.9 文化办公用品类 311 22.2 825 31.8 家具类 135 42.8 360 52.3 通讯器材类 457 23.5 1474 42.4 石油及制品类 1742 26.4 4487 23.6 汽车类 3930 48.7 10609 65.6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61 43.9 382 48.9 八、进出口(亿元) 进出口总额 30228 24.0 84687 29.2 出口额 15554 20.7 46140 38.7 进口额 14674 27.7 38547 19.3 九、居民消费价格 … 0.4 … 0.0 其中:城市 … 0.5 … -0.1 农村 … 0.4 … 0.0 其中:食品 … -0.7 … 0.2 非食品 … 0.7 … -0.1 其中:消费品 … 0.6 … 0.1 服务 … 0.2 … -0.2 分类别 食品烟酒 … 0.1 … 0.6 衣着 … 0.1 … -0.2 居住 … 0.2 … -0.2 生活用品及服务 … 0.0 … -0.1 交通通信 … 2.7 … -1.4 教育文化娱乐 … 0.4 … 0.3 医疗保健 … 0.2 … 0.3 其他用品及服务 … -1.5 … -1.1 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 4.4 … 2.1 生产资料 … 5.8 … 2.8 采掘 … 12.3 … 6.6 原材料 … 10.1 … 4.0 加工 … 3.4 … 2.0 生活资料 … 0.1 … -0.1 食品 … 2.0 … 1.7 衣着 … -0.8 … -1.1 一般日用品 … 0.0 … 0.0 耐用消费品 … -1.4 … -1.7 十一、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 5.2 … 2.8 燃料、动力类 … 2.7 … -1.1 黑色金属材料类 … 15.6 … 12.0 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 … 17.3 … 11.9 化工原料类 … 7.1 … 2.0 木材及纸浆类 … 2.5 … 1.1 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 … -1.4 … -1.9 其它工业原材料及半成品类 … 1.0 … 0.6 农副产品类 … 6.2 … 5.5 纺织原料类 … 1.4 … 0.1 十二、农产品生产者价格 … … … 7.8 农业产品 … … … 17.9 谷物 … … … 28.2 小麦 … … … 7.8 稻谷 … … … 6.8 玉米 … … … 41.3 油料 … … … 5.8 糖料 … … … 2.7 蔬菜 … … … 6.4 水果 … … … -3.4 茶叶 … … … 2.3 林业产品 … … … 1.5 木材 … … … -1.3 饲养动物及其产品 … … … -1.1 生猪 … … … -6.3 活牛 … … … 14.9 活羊 … … … 8.5 活家禽 … … … 4.6 禽蛋 … … … 9.8 渔业产品 … … … 4.4 十三、居民收入和支出(元/人) (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9730 13.7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 … 13120 12.3 农村居民 … … 5398 16.3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 … 5505 12.4 经营净收入 … … 1645 19.5 财产净收入 … … 867 17.0 转移净收入 … … 1714 10.7 (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 … 8014 12.7 (三)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 … 5978 17.6 城镇居民 … … 7495 15.8 农村居民 … … 4039 21.1 (四)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 (万人,一季度末) … … 17405 42.1 外出务工劳动力月均收入(元/人) … … 4190 13.9 注: 1.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全国及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增速为实际增长速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项增速、中位数增速为名义增速;其他指标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2.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 3.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指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出售其产品时的价格。 4.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5.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图
3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基本稳定 同比涨幅继续上升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绳国庆解读2021年3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 2021年3月份,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与上月相比变动幅度不大,同比涨幅继续上升。 一、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变动不大 据测算,3月份,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2%、0.3%、1.0%和0.1%。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0%,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1.4%、1.1%、1.4%和0.4%。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5%,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与上月相同。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二、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继续上升 主要受上年同期低基数影响,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均有所扩大。据测算,3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2%和11.4%,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4和0.6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8%和3.3%,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3和0.4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3.9%和2.3%,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3和0.4个百分点。
表1:2021年3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北 京 100.2 103.6 102.7 唐 山 100.2 108.3 103.9 天 津 100.6 103.2 102.0 秦 * 岛 100.4 103.3 101.3 石 家 庄 100.6 103.0 101.8 包 头 100.5 102.9 101.8 太 原 99.9 98.9 98.6 丹 东 100.1 105.9 104.1 呼和浩特 99.7 104.1 102.0 锦 州 100.0 106.7 103.8 沈 阳 100.3 105.1 102.6 吉 林 100.3 103.2 101.7 大 连 100.8 105.2 103.2 牡 丹 江 100.0 97.6 98.5 长 春 99.9 102.1 100.7 无 锡 100.7 105.8 103.0 哈 尔 滨 100.3 100.3 99.7 徐 州 100.3 110.1 106.1 上 海 100.3 105.3 103.3 扬 州 100.7 108.0 105.6 南 京 100.8 106.3 103.3 温 州 100.1 105.5 102.5 杭 州 100.5 103.5 101.7 金 华 100.7 107.0 104.7 宁 波 100.8 105.4 103.3 蚌 埠 100.3 105.5 103.5 合 肥 100.7 105.6 104.8 安 庆 99.7 98.8 99.5 福 州 101.0 105.7 104.2 泉 州 100.8 107.4 105.1 厦 门 100.3 105.5 103.6 九 江 100.4 104.3 102.6 南 昌 100.4 101.6 100.9 赣 州 100.3 105.5 103.7 济 南 100.5 101.1 100.6 烟 台 100.5 104.8 103.0 青 岛 100.5 104.4 102.5 济 宁 100.8 109.9 106.7 郑 州 100.8 101.2 101.0 洛 阳 100.1 102.4 101.4 武 汉 100.4 105.5 103.7 平 顶 山 100.3 103.8 102.6 长 沙 100.5 105.9 103.9 宜 昌 100.5 104.1 102.6 广 州 101.0 108.6 106.5 襄 阳 100.4 104.1 102.9 深 圳 100.1 103.4 101.9 岳 阳 99.6 101.3 100.0 南 宁 100.6 106.1 103.6 常 德 100.3 99.0 99.3 海 口 100.3 104.1 102.9 韶 关 100.5 101.8 101.6 重 庆 100.9 106.2 103.8 湛 江 100.3 103.3 102.5 成 都 100.5 106.5 104.2 惠 州 100.2 107.9 104.0 贵 阳 100.4 103.7 103.1 桂 林 100.4 102.0 101.2 昆 明 100.8 107.5 104.6 北 海 99.9 95.6 97.0 西 安 100.9 107.8 105.3 三 亚 100.7 106.3 104.4 兰 州 100.5 106.6 104.6 泸 州 100.8 100.8 100.0 西 宁 100.5 108.2 105.6 南 充 100.5 100.8 100.1 银 川 100.5 114.1 108.0 遵 义 100.2 101.4 101.3 乌鲁木齐 100.4 105.1 103.0 大 理 100.3 100.3 100.2 表2:2021年3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20年=100 北 京 101.4 109.9 106.7 唐 山 100.1 106.8 104.1 天 津 100.4 98.0 99.0 秦 * 岛 100.2 103.6 101.6 石 家 庄 100.0 97.8 98.6 包 头 100.3 102.7 101.7 太 原 99.9 96.0 98.1 丹 东 100.2 104.6 103.1 呼和浩特 100.2 100.1 99.9 锦 州 100.2 99.4 99.9 沈 阳 100.5 107.6 104.1 吉 林 100.3 98.6 99.2 大 连 100.6 107.2 104.4 牡 丹 江 100.0 90.6 94.9 长 春 99.8 97.8 97.8 无 锡 100.9 109.0 105.2 哈 尔 滨 100.4 96.5 97.8 徐 州 101.3 109.8 106.6 上 海 101.1 109.7 107.0 扬 州 100.8 106.1 104.7 南 京 100.9 105.9 104.2 温 州 100.6 107.5 104.6 杭 州 101.2 108.7 105.6 金 华 100.5 107.3 105.4 宁 波 100.8 110.5 106.8 蚌 埠 100.6 105.0 103.4 合 肥 100.8 106.3 104.7 安 庆 99.9 98.0 98.3 福 州 100.7 105.2 103.6 泉 州 100.7 107.1 105.2 厦 门 100.4 105.9 103.9 九 江 100.6 103.0 102.5 南 昌 100.1 100.7 100.8 赣 州 100.0 102.8 101.6 济 南 100.1 98.2 98.7 烟 台 100.5 101.5 101.6 青 岛 100.4 99.7 99.8 济 宁 100.3 106.3 104.3 郑 州 100.5 98.3 99.5 洛 阳 100.5 102.9 101.9 武 汉 100.4 102.0 101.7 平 顶 山 100.2 103.6 102.4 长 沙 100.7 103.5 103.1 宜 昌 100.2 99.9 99.7 广 州 101.4 111.5 108.4 襄 阳 100.3 99.1 99.5 深 圳 100.4 114.6 109.0 岳 阳 99.7 100.6 99.6 南 宁 99.9 103.1 102.0 常 德 100.1 98.9 99.5 海 口 100.6 104.5 103.7 韶 关 100.4 100.7 100.8 重 庆 100.8 102.3 101.7 湛 江 100.5 100.0 100.4 成 都 100.7 109.3 105.5 惠 州 100.4 105.0 103.7 贵 阳 100.2 97.3 98.5 桂 林 100.1 102.6 101.6 昆 明 100.3 104.2 103.2 北 海 99.8 96.6 98.0 西 安 100.6 105.6 104.2 三 亚 100.7 102.5 102.7 兰 州 100.4 105.3 103.5 泸 州 99.7 98.5 99.2 西 宁 100.3 108.6 105.3 南 充 99.5 94.7 96.3 银 川 100.7 110.4 106.1 遵 义 100.3 101.2 101.0 乌鲁木齐 99.9 106.3 103.7 大 理 100.2 102.6 101.7 表3:2021年3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一)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北 京 100.4 103.2 102.0 100.2 102.4 101.6 100.0 104.6 103.9 天 津 100.4 102.5 101.6 100.6 103.1 101.9 101.1 104.0 102.9 石 家 庄 100.6 103.1 102.3 100.5 102.8 101.5 100.8 103.3 102.1 太 原 99.7 99.9 99.2 100.1 99.2 98.8 99.4 98.0 97.8 呼和浩特 100.0 103.1 101.3 99.7 104.4 102.1 99.7 103.9 102.1 沈 阳 100.0 104.4 102.1 100.5 105.4 102.8 100.0 105.0 102.5 大 连 100.5 105.6 103.5 101.0 104.7 103.0 100.9 106.1 103.2 长 春 99.8 102.8 101.1 100.0 101.4 100.2 100.0 102.2 100.9 哈 尔 滨 100.6 100.5 99.6 100.3 100.0 99.7 100.1 101.0 100.0 上 海 100.2 105.1 103.0 100.4 105.8 103.6 100.3 104.6 102.9 南 京 101.1 106.3 103.4 100.7 106.2 103.1 100.6 106.5 103.7 杭 州 100.1 104.4 101.9 100.6 103.2 101.5 100.4 103.8 102.0 宁 波 100.5 105.3 103.3 100.8 105.6 103.3 100.9 105.1 103.5 合 肥 100.4 104.5 103.7 100.7 105.5 104.9 100.7 106.4 105.2 福 州 100.9 105.1 104.3 101.1 105.7 104.2 100.7 106.3 104.2 厦 门 100.6 105.9 103.6 100.4 104.8 103.7 100.0 106.2 103.6 南 昌 100.2 101.6 101.1 100.5 101.6 100.6 100.3 101.6 101.7 济 南 100.3 100.0 100.1 100.5 101.4 100.9 100.8 100.7 100.0 青 岛 100.7 104.0 102.7 100.4 104.2 102.2 100.7 105.2 103.2 郑 州 101.0 101.4 101.3 100.8 101.0 100.7 100.5 101.7 101.3 武 汉 100.5 105.9 103.9 100.4 105.2 103.6 100.3 106.2 103.8 长 沙 100.8 105.3 103.7 100.4 106.0 104.2 100.5 105.9 103.3 广 州 101.2 110.6 107.7 100.9 108.1 106.2 101.2 107.9 106.0 深 圳 100.1 103.9 102.1 100.2 102.7 101.5 100.0 104.6 102.8 南 宁 100.8 106.6 104.4 100.6 105.7 103.3 100.1 107.3 104.6 海 口 100.1 103.1 102.5 100.3 104.4 103.0 100.5 103.5 102.5 重 庆 101.0 107.5 104.4 100.9 106.3 103.8 100.7 105.2 103.6 成 都 100.5 107.8 104.8 100.9 106.0 104.3 100.0 107.0 103.9 贵 阳 100.2 102.8 102.2 100.5 104.0 103.3 99.9 103.3 102.7 昆 明 100.7 108.7 105.8 100.8 107.2 104.3 100.5 107.9 104.9 西 安 100.7 110.2 106.1 100.8 107.5 105.2 101.2 107.5 105.3 兰 州 100.3 108.0 105.4 100.5 106.5 104.5 100.5 105.7 103.8 西 宁 100.5 107.1 104.9 100.3 108.1 105.4 101.2 108.9 106.7 银 川 101.0 113.2 108.1 100.3 114.3 108.0 100.7 114.1 108.1 乌鲁木齐 100.5 106.2 103.7 100.5 104.6 102.6 100.0 106.5 104.0 表3:2021年3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二)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唐 山 99.6 108.0 103.3 100.3 108.5 104.2 99.9 107.8 103.4 秦 * 岛 100.3 102.3 101.0 100.5 103.8 101.6 100.4 102.6 100.8 包 头 100.1 103.4 102.6 100.5 102.8 101.5 100.7 103.2 102.5 丹 东 99.9 105.6 103.9 100.3 106.2 104.2 100.0 105.4 103.9 锦 州 100.2 105.1 103.5 100.0 107.8 104.1 99.7 104.6 102.8 吉 林 100.1 102.0 100.9 100.3 103.8 102.0 100.8 102.9 101.5 牡 丹 江 100.0 98.9 98.9 100.0 97.0 98.2 99.8 99.2 99.0 无 锡 100.4 104.6 102.0 100.7 106.2 103.3 100.9 105.2 102.5 徐 州 100.6 109.6 105.9 100.4 110.4 106.3 100.1 108.6 105.1 扬 州 100.9 110.0 107.5 100.8 108.0 105.5 100.3 107.8 105.2 温 州 100.1 106.2 102.9 100.1 105.5 102.4 100.0 105.4 102.6 金 华 100.6 106.9 104.8 100.9 107.7 105.0 100.4 105.7 103.7 蚌 埠 100.3 105.1 103.1 100.3 105.6 103.6 100.2 105.4 103.5 安 庆 99.9 98.3 99.0 99.7 98.9 99.7 99.5 98.5 99.1 泉 州 100.6 108.7 106.1 100.8 107.3 105.1 100.6 107.1 104.5 九 江 100.6 103.8 102.3 100.2 104.2 102.4 101.3 104.7 103.7 赣 州 100.4 106.2 104.7 100.3 105.1 103.3 100.2 106.3 104.2 烟 台 100.9 105.1 103.3 100.4 104.5 102.9 100.5 105.5 103.3 济 宁 100.5 108.8 106.3 101.0 110.2 106.8 100.5 109.5 106.8 洛 阳 100.0 101.3 100.4 100.1 102.5 101.6 100.2 103.1 101.5 平 顶 山 100.3 104.0 102.2 100.4 103.8 102.7 99.7 103.7 102.3 宜 昌 100.2 104.1 102.8 100.6 103.9 102.5 100.7 104.9 103.1 襄 阳 100.4 104.2 103.1 100.3 103.7 102.7 100.5 106.4 103.6 岳 阳 99.2 100.4 99.2 99.5 101.1 99.9 99.9 102.5 101.0 常 德 100.0 99.9 99.7 100.4 98.7 99.2 100.4 99.8 99.9 韶 关 100.1 103.2 102.6 100.3 101.6 101.3 101.4 102.0 101.9 湛 江 100.1 103.2 102.9 100.4 103.0 102.2 100.0 104.6 103.3 惠 州 100.1 107.6 103.7 100.2 108.0 104.0 100.3 107.2 104.4 桂 林 101.0 101.3 101.4 100.3 102.1 101.0 100.3 102.2 101.7 北 海 99.7 96.5 97.3 100.2 94.5 96.6 100.0 96.6 97.4 三 亚 100.8 106.3 104.1 100.7 106.5 104.6 100.8 105.4 103.6 泸 州 100.3 100.7 99.7 101.0 101.0 100.2 100.6 99.5 99.1 南 充 100.2 99.7 99.2 100.6 101.2 100.6 100.4 101.3 99.9 遵 义 100.1 101.1 101.2 100.1 101.4 101.1 100.7 101.5 102.3 大 理 100.4 101.1 101.2 100.5 100.3 100.4 100.0 99.8 99.2 表4:2021年3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一)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北 京 101.4 109.6 106.7 101.6 109.6 106.5 101.2 111.1 106.9 天 津 100.5 98.4 99.4 100.3 98.0 98.8 100.4 96.3 98.0 石 家 庄 100.3 99.1 99.8 99.9 96.6 97.7 99.4 97.6 98.2 太 原 99.8 95.8 98.5 100.2 97.0 98.5 99.7 94.5 96.1 呼和浩特 100.0 99.8 99.5 100.3 100.3 100.4 100.6 100.6 99.9 沈 阳 100.6 107.5 104.3 100.7 107.6 104.0 100.0 107.7 103.6 大 连 100.9 107.2 104.8 100.3 107.5 104.3 100.3 106.4 103.3 长 春 99.8 98.6 98.5 100.0 96.6 96.8 99.7 98.0 97.4 哈 尔 滨 100.5 96.5 98.1 100.2 96.6 97.8 100.4 96.2 96.8 上 海 101.1 110.6 107.8 100.9 109.2 106.6 101.1 108.0 105.2 南 京 101.1 104.7 103.6 100.7 107.1 104.8 100.7 106.9 104.5 杭 州 101.1 108.7 105.8 101.5 108.4 105.3 101.2 109.1 105.5 宁 波 101.0 111.3 107.7 100.8 109.9 106.2 100.3 109.4 105.7 合 肥 100.7 106.0 104.4 100.9 106.4 105.0 100.1 106.8 105.1 福 州 101.0 105.8 104.3 100.6 104.2 102.8 100.3 106.4 104.3 厦 门 100.8 106.5 104.6 100.3 105.8 103.7 100.3 105.4 103.4 南 昌 100.0 100.2 100.6 100.1 101.0 100.7 100.3 100.7 101.2 济 南 100.1 98.0 98.8 100.2 98.4 98.7 100.0 98.0 98.4 青 岛 100.4 99.2 99.7 100.5 100.6 99.9 100.5 99.0 99.5 郑 州 100.3 98.4 99.7 100.7 98.3 99.4 100.4 98.1 99.4 武 汉 100.8 101.1 101.0 100.2 102.9 102.3 100.0 101.6 101.4 长 沙 100.9 103.1 102.9 100.9 104.3 104.0 100.2 102.5 101.8 广 州 101.1 111.6 107.9 101.4 112.0 109.3 101.8 109.8 107.3 深 圳 100.1 116.2 109.9 100.8 113.6 108.7 100.3 110.6 106.3 南 宁 100.0 103.5 102.3 99.7 102.8 101.7 99.9 102.9 101.7 海 口 100.5 104.4 103.3 100.8 105.0 103.9 100.5 103.5 103.6 重 庆 100.6 101.9 101.5 101.1 102.4 101.9 100.6 103.0 101.7 成 都 100.9 109.3 105.3 100.6 108.7 105.3 100.5 110.9 106.3 贵 阳 100.1 97.1 98.7 100.4 97.0 98.2 100.1 98.2 98.9 昆 明 100.4 103.5 103.0 100.2 103.6 102.8 100.4 106.6 104.6 西 安 100.6 104.5 104.1 100.5 106.0 104.1 100.8 106.7 104.8 兰 州 100.3 106.5 104.0 100.6 104.8 103.3 100.6 102.6 101.9 西 宁 100.4 109.6 106.6 100.4 107.6 104.2 99.8 110.1 105.8 银 川 100.5 109.3 105.0 101.0 111.0 106.7 100.2 110.1 105.9 乌鲁木齐 99.8 107.5 104.7 100.0 105.1 102.8 99.6 107.1 104.1 表4:2021年3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二)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 =100 2020年 =100 唐 山 100.0 106.8 104.2 100.2 107.0 103.9 100.5 106.0 104.0 秦 * 岛 99.8 104.0 101.6 100.6 103.5 101.6 100.5 102.5 101.5 包 头 100.4 103.4 102.3 100.0 102.8 101.3 101.3 100.4 101.3 丹 东 100.3 105.0 103.2 100.1 104.3 103.3 100.1 103.6 102.3 锦 州 99.9 99.3 100.1 100.5 99.4 99.7 99.9 100.0 100.2 吉 林 100.4 99.4 99.8 100.3 97.5 98.5 100.1 98.3 99.1 牡 丹 江 100.2 90.2 94.6 99.7 91.1 95.3 100.0 91.2 95.4 无 锡 100.7 109.1 105.3 101.2 109.2 105.1 100.5 108.0 105.0 徐 州 100.7 110.1 106.7 101.8 109.9 106.5 100.9 108.5 107.0 扬 州 100.6 105.1 103.9 101.1 106.9 105.4 100.8 106.7 104.9 温 州 100.8 106.8 104.7 100.5 108.2 104.6 100.7 107.3 104.2 金 华 100.4 108.5 105.8 100.5 107.2 105.5 100.7 104.9 104.2 蚌 埠 100.9 105.0 103.4 100.5 105.0 103.4 100.1 105.8 103.2 安 庆 99.9 98.4 98.5 99.8 97.8 98.3 100.2 97.4 97.8 泉 州 100.7 108.1 105.5 100.8 107.3 105.5 100.6 105.8 104.6 九 江 100.3 103.8 102.6 100.6 102.8 102.6 100.8 102.6 101.7 赣 州 100.2 102.9 101.9 99.9 102.8 101.4 100.2 103.0 101.7 烟 台 100.6 101.3 101.4 100.3 101.8 101.8 100.6 101.1 101.8 济 宁 100.1 105.5 103.8 100.4 106.4 104.5 100.5 107.4 105.0 洛 阳 100.2 102.0 101.1 100.5 103.4 102.4 100.8 103.2 102.0 平 顶 山 100.1 104.0 102.4 100.2 103.6 102.5 100.2 102.7 102.0 宜 昌 100.1 100.2 100.0 100.2 99.7 99.5 100.0 100.0 99.6 襄 阳 100.1 99.1 99.4 100.5 99.4 99.7 100.1 98.0 98.6 岳 阳 100.1 99.5 99.0 99.4 101.5 100.1 100.0 99.5 99.1 常 德 100.0 100.1 99.7 100.3 98.0 99.2 99.7 99.6 99.9 韶 关 100.9 102.4 101.8 100.3 100.4 100.7 100.2 100.4 100.5 湛 江 100.6 100.0 100.6 100.3 99.9 100.3 100.7 100.0 100.4 惠 州 100.5 104.9 103.6 100.2 104.2 103.5 100.6 106.7 104.5 桂 林 100.0 101.4 100.7 100.3 102.6 101.9 99.6 105.0 102.7 北 海 99.9 96.9 98.2 99.8 96.1 97.3 99.6 96.5 98.6 三 亚 100.9 102.4 102.8 100.8 103.1 103.0 100.3 101.9 102.3 泸 州 100.1 99.3 99.6 99.4 97.8 98.8 99.9 99.8 100.1 南 充 99.4 94.9 96.4 99.5 94.6 96.3 100.1 95.0 96.1 遵 义 100.5 102.2 102.0 100.2 100.9 100.6 100.7 101.1 101.0 大 理 100.5 102.5 102.2 100.1 102.9 101.6 100.0 102.3 101.2 附注: 1.调查范围:各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2.调查方法: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3.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4.如当月无成交,则视为价格总体水平无变动。
一季度,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持续显现,基本民生得到保障,国内产需稳步回升,CPI运行基本平稳,PPI结构性上涨,物价走势总体稳定。 一、消费领域价格运行基本平稳 CPI同比逐月回升。一季度,CPI与去年同期持平,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与去年同期持平,处于低位。分月看,受春节因素影响,1、2月份环比分别上涨1.0%和0.6%,3月份下降0.5%;受去年同期对比基数由高走低影响,1、2月份同比分别下降0.3%和0.2%,3月份转为上涨0.4%。 食品价格略有上涨。一季度,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2%,涨幅比去年同期大幅回落20.1个百分点。其中,随着生猪生产持续恢复,猪肉价格同比连续6个月下降,一季度平均下降12.5%;在猪肉价格下降带动下,鸡肉和鸭肉价格分别下降9.3%和4.0%;受国际市场大豆价格上涨影响,食用植物油价格上涨6.7%;鲜菜和鲜果价格季节性上涨4.8%和2.8%;淡水鱼短期供给偏紧,水产品价格上涨4.7%。 工业消费品价格有所下降。一季度,工业消费品价格同比下降0.4%,主要是能源价格下降带动。尽管汽、柴油价格环比已连续4个月恢复性上涨,但一季度同比仍分别下降3.0%和3.4%。疫情期间需求偏弱,除能源外的工业消费品价格同比总体稳中略降,其中大型家用器具、个人护理用品和服装价格一季度分别下降1.1%、0.5%和0.1%。3月份,受原材料成本上升影响,文娱耐用消费品和大型家用器具价格环比略涨0.5%和0.4%。 服务价格仍处低位。一季度,服务价格同比下降0.2%。其中,疫情期间出行总体偏少,飞机票、旅行社收费和宾馆住宿价格分别下降21.0%、8.2%和4.1%;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价格较为稳定,分别上涨1.7%和0.8%;就地过年带动文娱消费需求上升,电影及演出票价格上涨6.2%。 二、生产领域价格结构性上涨 PPI涨势有所加快。一季度,PPI同比上涨2.1%。分月看,1月份PPI环比上涨1.0%,推动同比上涨0.3%,时隔11个月后同比首次上涨。2月份环比上涨0.8%,同比涨幅扩大至1.7%。3月份环比涨幅扩大至1.6%,加之去年同期对比基数相对较低,同比涨幅快速扩大至4.4%。 PPI结构性上涨特征显著。近期PPI上涨多集中在上游生产资料行业。一季度,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上涨2.8%,影响PPI上涨约2.12个百分点。生产资料中,采掘工业价格上涨6.6%,原材料工业价格上涨4.0%,加工工业价格上涨2.0%,涨幅随产业链自上而下逐级递减。下游生活资料行业价格走势相对平稳。一季度,生活资料价格同比微降0.1%,影响P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中,除食品价格上涨1.7%外,衣着价格下降1.1%,一般日用品价格持平,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1.7%。 输入性因素是推动PPI上涨的重要原因。去年5月份开始,在需求逐步回升、供给相对偏紧、市场流动性宽裕等因素影响下,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逐步回升。我国大宗商品对外依存度较高,进口价格上涨增加生产成本,推高相关行业出厂价格,带动PPI持续上行。今年一季度,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关联程度较高的石油、钢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合计影响PPI同比上涨约2.13个百分点,超过PPI总涨幅。 总的来看,消费领域价格运行平稳,生产领域价格结构性上涨。从未来看,我国工农业生产能力较强,重要民生商品保障有力,宏观政策空间充足,国内物价能够保持总体稳定。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司长 王有捐) (原文链接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2104/16/t20210416_36480474.shtml)
一季度,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持续显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实现较快增长。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居民收入保持稳定恢复性增长,居民消费支出呈现恢复性反弹。 一、全国居民收入恢复性增长,农村居民恢复好于城镇居民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0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3.7%;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3.7%。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年平均名义增长7.0%,实际增长4.5%。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延续上年同期以来增速逐季走高的趋势,保持稳定恢复性增长。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20元,名义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98元,名义增长1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快于城镇居民4.1和4.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 二、转移净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年平均增速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 转移收入是拉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10.7%,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8.7%,增速比2019年一季度加快1.4个百分点。各地区继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加强社会救济和临时救助,针对特殊群体发放生活补贴,全国居民人均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增长13.4%,人均政策性生活补贴收入增长25.6%。就地过年使外出务工人员务工时间增加,居民人均家庭外出成员寄回带回和人均赡养收入分别增长26.7%和26.8%。 三、稳企业保就业政策持续显效,工资性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工资收入是带动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石。一季度以来,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成效持续显现。同时,就地过年使居民从业时间显著增加,工业生产增长加快、服务业逐步恢复带动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增加,为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打下坚实基础。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2.4%,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6.7%。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0.1%,两年平均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9.7%,两年平均增长9.1%。 四、居民消费支出大幅反弹,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 在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居民收入增长持续稳定恢复的基础上,居民消费支出同比大幅反弹。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978元,名义增长17.6%,上年同期下降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6%,上年同期实际下降12.5%。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两年平均名义增长3.9%,实际增长1.4%,实际增速低于2019年同期4.0个百分点。但从增长趋势看,一季度居民消费已经扭转上年同期以来连续四个季度下降的局面,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495元,增长15.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39元,增长2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1%。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快于城镇居民,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快于城镇居民5.4和5.3个百分点。 五、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吃、用支出持续增长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为居民基本生活提供重要支持。一季度全国居民吃、用等消费支出持续增长。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增长16.3%,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9.0%,增速比2019年一季度增速加快5.4个百分点,其中由于在外就餐逐步恢复,人均饮食服务支出大幅增长56.2%。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19.9%,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3.1%。 六、服务类消费支出快速反弹,两年平均增速仍然较低 受疫情冲击影响,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消费支出上年同期降幅较大,尽管一季度增速实现快速反弹,但两年平均增速仍然较低。其中,人均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6.0%,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下降1.9%;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55.7%,两年平均下降0.2%;包括旅馆住宿、美容美发等在内的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24.2%,两年平均下降1.7%。 在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消费支出快速反弹拉动下,一季度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同比增长22.5%,快于居民消费支出增速4.9个百分点;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比上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司司长 方晓丹) (原文链接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2104/16/t20210416_36480460.shtml)
一季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显效,国民经济稳定恢复,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3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4%、5.5%和5.3%,1、2月份,受春节因素影响,加之年初部分地区出现散发疫情,失业率环比有所上升。进入3月份,随着疫情形势好转,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加快,用工需求增加,求职者陆续找到工作,失业率开始回落,比2月份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25—59岁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失业率为4.8%,比2月份下降0.2个百分点。2、3月份调查失业率分别比上年同月明显下降0.7和0.6个百分点。总体来看,一季度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4%,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低于5.5%左右的预期目标。 二、企业用工需求增加 在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背景下,各地区各部门继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有力有效推进复工复产。3月份制造业景气明显回升,建筑业重返高位景气区间,服务业升至较高景气水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快,带动企业用工量增加。制造业从业人员指数自上年5月份以来首次回到荣枯线之上,非制造业从业人员指数继续回升。劳动力调查数据显示,3月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9小时,比2月份增加0.6小时,比上年同月增加2.1小时。 三、就业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1—3月城镇新增就业29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7万人,均保持较高水平。此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保持平稳,一季度全国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为1.60,比上年四季度上升0.08,招聘岗位数量继续大于求职人数。 四、重点群体就业仍面临一定压力 虽然当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重点群体就业仍面临一定压力。3月份,由于节后大量外来人员集中进入劳动力市场,部分人员仍处于寻找工作期,外来农业户籍人口(主要是进城农民工)失业率比2月份上升0.1个百分点,达到5.4%。从青年群体就业情况看,由于青年人就业稳定性较弱,寻找工作时间更长,失业率有所上升。3月份,16—24岁青年失业率为13.6%,比2月份上升0.5个百分点。今年高校毕业生总量达909万人,再创历史新高,随着6月份毕业季的来临,青年人就业仍存在较大压力。 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效果持续显现的情况下,投资消费持续恢复,特别是服务业有望稳步恢复,吸纳就业能力将明显增强。同时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各种各样的灵活就业模式拓展巩固,将有力推动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下一步,要继续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狠抓政策落实,保持就业大局稳定。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 张毅) (原文链接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2104/16/t20210416_36480459.shtml)
一季度,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显现。消费市场延续上年逐季恢复态势,市场销售持续改善。特别是3月份,消费市场加快复苏,餐饮等接触式消费明显改善,实体零售店铺经营继续回升。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幅回升,消费市场加快复苏 市场销售大幅反弹。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3.9%,两年平均增长(是指以2019年一季度为基期,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4.2%,上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9.0%;与去年四季度环比增长1.86%。 复苏态势进一步增强。3月份,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影响不断减弱,消费需求加快释放。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4.2%,增速比1—2月份加快0.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3%,比1—2月份加快3.1个百分点。 图 2020年以来各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二、城乡市场持续恢复,乡村市场销售加快改善 城镇市场销售好于乡村市场。一季度,城镇和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4.6%和29.4%,因就地过年及汽车销售增长等因素,城镇市场销售增速比乡村市场高5.2个百分点。从两年平均增速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3%,增速比乡村市场高1.1个百分点。 乡村市场销售加快回升。3月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4.9%,增速比1—2月份加快8.2个百分点。从两年平均增速看,乡村市场销售增长7.1%,增速比1—2月份加快5.8个百分点。 三、商品销售增势良好,餐饮等服务消费明显复苏 商品零售较快增长。一季度,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0.4%,两年平均增长4.8%。从商品类别看,限额以上单位各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速均超过10%。其中,化妆品、体育娱乐用品、通讯器材等8类商品零售额基本恢复至疫情前增长水平,两年平均增速超过10%。从月度数据看,3月份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9.9%,两年平均增长6.9%,增速比1—2月份加快3.1个百分点。 接触型消费快速恢复。一季度,餐饮收入同比增长75.8%。其中,3月份餐饮消费显著改善,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1.6%,两年平均增长0.9%,而1—2月份两年平均下降2.0%。住宿业经营明显回升。3月份,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客房收入同比增长138.1%,两年平均下降4.9%,降幅较1—2月份收窄近10个百分点。 四、网络销售发展向好,实体店零售继续回升 网络购物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一季度,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5.8%,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9.9个百分点,比2020年全年提高1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速为15.4%。从与网购密切相关的邮政快递业发展情况看,2021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用时仅83天,比2020年缩短45天。 线下零售加快改善。一季度,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2.2%,两年平均增长4.5%,增速比1—2月份加快0.4个百分点,实体零售进一步恢复。超市在上年同期增长1.9%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增长,便利店、专卖店等实体零售业态经营明显恢复。超市、便利店和专卖店商品零售额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4.5%、5.3%和7.7%。 一季度,消费市场恢复态势进一步巩固。但同时要看到,住宿餐饮等接触型消费仍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实体店铺零售经营仍显乏力。下阶段,随着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政策效果持续显效,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恢复,居民消费潜力加快释放,消费市场有望延续复苏态势。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司长 董*华) (原文链接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2104/16/t20210416_364805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