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3%。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1%;食品价格上涨0.3%,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0.9%。1­­—5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0.4%。   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1%,农村下降0.3%;食品价格下降1.7%,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下降0.4%,服务价格上涨0.2%。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5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0.8%,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0.24个百分点。食品中,蛋类价格上涨14.3%,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3.8%,影响CPI上涨约0.25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5.4%,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4%,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8%,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1.3%,影响CPI下降约0.46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23.8%,影响CPI下降约0.50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居住价格分别上涨5.5%、1.5%和0.7%,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4%、0.4%和0.2%;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9%。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5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1.0%,影响CPI下降约0.29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下降6.0%,影响CPI下降约0.23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1.0%,影响CPI下降约0.20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5.6%,影响CPI下降约0.1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2.7%,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3.0%,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2.8%,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一平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上涨0.6%和0.4%,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居住价格分别上涨0.3%、0.3%和0.1%;医疗保健价格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1%。  2021年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1—5月 同比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2 1.3 0.4   其中:城市 -0.1 1.4 0.4      农村 -0.3 1.1 0.4   其中:食品 -1.7 0.3 0.1      非食品 0.2 1.6 0.5   其中:消费品 -0.4 1.6 0.6      服务 0.2 0.9 0.2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0.1 0.9 0.3 按类别分       一、食品烟酒 -1.0 0.8 0.6   粮  食 0.0 0.8 1.3   食 用 油 0.4 8.1 6.9   鲜  菜 -5.6 5.4 3.7   畜 肉 类 -6.0 -11.3 -7.6    其中:猪  肉 -11.0 -23.8 -16.2       牛  肉 -0.3 4.8 3.9       羊  肉 -0.2 9.7 8.3   水 产 品 3.0 13.8 7.8   蛋  类 2.8 14.3 5.5   奶  类 -0.1 2.4 1.9   鲜  果 -2.7 1.4 2.5   卷  烟 0.1 1.0 0.9   酒  类 0.2 2.3 1.8 二、衣着 0.3 0.4 0.0   服  装 0.3 0.5 0.1   鞋  类 0.3 0.0 -0.4 三、居住 0.1 0.7 0.1   租赁房房租 0.1 0.3 -0.1   水电燃料 0.1 1.2 0.4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1 0.4 0.1   家用器具 0.2 1.0 0.0   家庭服务 0.2 2.4 2.4 五、交通通信 0.4 5.5 1.2   交通工具 0.0 -0.9 -1.6   交通工具用燃料 1.6 21.3 5.4   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 0.2 1.5 1.6   通信工具 -0.4 6.5 5.7   通信服务 0.0 -0.3 -0.3   邮递服务 0.0 -0.1 -0.3 六、教育文化娱乐 0.3 1.5 0.7   教育服务 0.0 1.9 1.8   旅  游 1.9 -1.0 -4.9 七、医疗保健 0.0 0.2 0.3   中  药 0.1 1.4 1.5   西  药 0.0 -1.0 -1.6   医疗服务 0.0 0.6 0.7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6 -0.9 -1.1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0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