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 环比上涨0.7%
2021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下降2.4%,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1.4%。1—10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7%。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7%。其中,城市上涨0.7%,农村上涨0.7%;食品价格上涨1.7%,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0.1%。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0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0.9%,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25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下降26.7%,影响CPI下降约1.13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44.0%,影响CPI下降约0.9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5.9%,影响CPI上涨约0.33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12.6%,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8.3%,影响CPI上涨约0.15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9%,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居住价格分别上涨7.0%、2.9%和1.7%,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衣着价格分别上涨0.9%、0.6%和0.5%;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5%。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0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33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16.6%,影响CPI上涨约0.3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2.9%,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2.3%,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1.9%,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3%,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2.0%,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均上涨。其中,交通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1.0%和0.4%,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均上涨0.3%,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均上涨0.2%,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
2021年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1—10月 同比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7 1.5 0.7 其中:城市 0.7 1.6 0.8 农村 0.7 1.2 0.5 其中:食品 1.7 -2.4 -1.7 非食品 0.4 2.4 1.3 其中:消费品 1.1 1.6 0.7 服务 0.1 1.4 0.8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0.1 1.3 0.8 按类别分 一、食品烟酒 1.2 -0.9 -0.5 粮 食 0.2 0.9 1.0 食 用 油 0.3 6.4 6.9 鲜 菜 16.6 15.9 2.7 畜 肉 类 -1.3 -26.7 -16.5 其中:猪 肉 -2.0 -44.0 -29.5 牛 肉 0.2 1.0 3.4 羊 肉 -0.1 2.3 6.1 水 产 品 -2.3 8.3 9.7 蛋 类 -1.9 12.6 9.9 奶 类 0.0 1.4 1.9 鲜 果 2.9 0.5 2.5 卷 烟 0.1 1.5 1.1 酒 类 0.6 2.1 2.1 二、衣着 0.3 0.5 0.2 服 装 0.3 0.6 0.3 鞋 类 0.1 0.1 -0.2 三、居住 0.4 1.7 0.7 租赁房房租 -0.1 0.8 0.3 水电燃料 2.0 4.5 1.4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3 0.9 0.3 家用器具 0.0 1.5 0.7 家庭服务 0.2 2.9 2.6 五、交通通信 1.0 7.0 3.7 交通工具 0.3 0.9 -0.8 交通工具用燃料 4.7 31.4 14.8 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 0.1 1.8 1.5 通信工具 -1.4 -0.1 5.1 通信服务 0.0 -0.3 -0.3 邮递服务 0.0 0.0 -0.2 六、教育文化娱乐 0.2 2.9 1.7 教育服务 0.2 2.8 2.1 旅 游 0.3 4.8 0.3 七、医疗保健 0.2 0.6 0.4 中 药 0.2 1.8 1.6 西 药 0.0 -0.7 -1.2 医疗服务 0.3 0.9 0.7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1 -0.5 -1.5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0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