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反映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实现的价值,国家统计局根据《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依据相关统计核算资料,核算了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2020年,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16690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6.47%。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2.05倍。
     分三次产业看,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46.8%、29.1%、24.1%,*产业增加值规模*大、占比*高。从农业及相关产业大类看,农林牧渔业、食用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与制造、农林牧渔业及相关产品流通服务增加值规模居前三,占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48.8%、20.9%、13.3%。
     2020年全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情况
        增加值
  (亿元)
  构成
  (%)
  农业及相关产业
  166900
  100.0
  分三次产业
        *产业
  78031
  46.8
  第二产业
  48606
  29.1
  第三产业
  40263
  24.1
  分农业及相关产业大类
        农林牧渔业
  81397
  48.8
  食用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与制造
  34823
  20.9
  非食用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与制造
  9671
  5.8
  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制造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4112
  2.5
  农林牧渔业及相关产品流通服务
  22278
  13.3
  农林牧渔业科研和技术服务
  2515
  1.5
  农林牧渔业教育培训与人力资源服务
  1520
  0.9
  农林牧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653
  0.4
  农林牧渔业休闲观光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
  6213
  3.7
  其他支持服务
  3717
  2.2
  注:若数据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
     附注:
     1.指标解释
     农业及相关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以及产品为农林牧渔业所用、直接使用农林牧渔业产品和依托农林牧渔业资源所衍生出来的二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制造、流通、服务等环节形成的全部经济活动。
     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指我国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农业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而创造的增加值。
     常住单位指在我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
     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负责、控制和管理下,利用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核算分类
     农业及相关产业核算分类采用《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派生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符合农业及相关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3.核算方法及数据来源
     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
     核算所需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三大部分。一是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二是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资料,包括国民经济核算年度行业资料、有关专业统计年报资料等;三是行政管理资料,如农业农村部的部门统计资料、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