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8.0%,比上年同期上升0.5个百分点,比三季度上升1.3个百分点。2020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4.5%,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   分三大门类看,四季度,采矿业产能利用率为75.0%,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78.4 %,比上年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能利用率为74.3%,比上年同期上升0.7个百分点。   分主要行业看,四季度,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能利用率为72.6%,食品制造业为74.3%,纺织业为74.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77.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71.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82.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81.2%,通用设备制造业为80.8%,专用设备制造业为79.8%,汽车制造业为80.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82.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80.8%。 2020年四季度工业产能利用率 行业四季度全年
产能利用率(%)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点)产能利用率(%)比上年增减(百分点)
工业78.0 0.5 74.5 -2.1 其中:采矿业75.0 -0.1 72.2 -2.2  制造业78.4 0.4 74.9 -2.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4.3 0.7 71.5 -0.6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72.6 1.1 69.8 -0.8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90.8 -0.9 90.1 -1.1  食品制造业74.3 1.6 70.4 -2.5  纺织业74.7 -4.9 73.1 -5.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77.2 1.2 74.5 -0.7  医药制造业78.5 2.1 75.0 -1.6  化学纤维制造业84.5 0.8 80.5 -2.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1.1 -0.1 68.0 -2.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82.0 1.8 78.8 -1.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81.2 1.7 78.5 -1.3  通用设备制造业80.8 1.3 77.3 -1.3  专用设备制造业79.8 -0.3 77.0 -1.8  汽车制造业80.5 2.0 73.5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82.0 3.0 78.1 -1.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0.8 -1.8 77.7 -2.9   附注   1、指标解释   产能利用率:是指实际产出与生产能力(均以价值量计量)的比率。   企业的实际产出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总产值;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指报告期内,在劳动力、原材料、燃料、运输等保证供给的情况下,生产设备(机械)保持正常运行,企业可实现的、并能长期维持的产品产出。   2、调查方法及范围   大中型企业全面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调查共涉及工业企业9万家左右。   小微企业按抽样方法推算总体,与大中型企业调查数据合成,计算出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   本调查按季进行,数据未经季节调整。 3、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